老板的“顶包计”坑了不少人
10分钟就搞定了一件交通肇事的顶包,吊车老板小赵本来是要自得于自己的脑子活络。可惜他找来的顶包人老高不够“勇敢”,居然被警察三审五审给搞崩溃了。就在警察宣布对老高执行刑事拘留的时候,老高突然痛哭流涕语不成声:“不是我干的啊,真的不是我干的!”
这个本来还算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从上周五晚上一直拖到昨天,杭州东新派出所的吕警官总算全都办完了:落实了口供,敲定了所有的涉案人,走完了合法程序。本来只拘留1个肇事者,现在需要6副手铐了。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上周五傍晚5点半左右,吊车老板小赵接到了司机小邱的电话:“我撞人了!”
小邱是1993年生的,还不到20岁,而且他是无证驾驶。开大吊车除了要驾驶证,还需要重型专用车的操作证。这两本证小邱都没有,赵老板是知道的。他马上问小邱车子开到了哪里?小邱说,就在东新路928号左转进入甘长村村道的地方,离工地宿舍不远。在这里,他撞到了一个骑电动车的。
赵老板也只是25岁的年轻人,二话不说跑出门抓住另一个员工老高,让他去顶一下,“反正我来赔钱,就是赔点钱的事。”
老高虽然叫老高,其实是1979年出生的。没多想,他就跟着老板走了。两人急急忙忙跑到肇事地点,小邱爬下吊车溜走,老高坐进了驾驶室,又跟同车的3个人串了口供。
周五的傍晚车多路堵,等他们统一了口径,交警才赶到。20分钟后,也就是傍晚5点50分左右,110民警也来了。老高就被当作肇事者先带去了派出所。
那位骑电动车的男子姓朱,临安人,但在杭州长住。吊车右前轮从他身上碾过,使他当场死亡。
老高只晓得自己来顶包,可他没想到撞死人要坐牢的,更不知道民警不动声色地问他几个问题的时候已经察觉了不对劲。等到民警宣布要刑事拘留的时候,老高那越来越紧张的神经直接崩溃了。他一边痛哭流涕一边翻来覆去地说着:“不是我干的,是老板叫我来的”。
第二天,吕警官重新调查了跟这起交通肇事有关的全部人证物证,还找到了现场的目击者。小赵老板随即也来到派出所协助调查。
第二次被宣布执行拘留的时候,老高哭得更伤心了,他从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变成涉嫌伪证而刑事拘留,小邱也被拘留了,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小赵老板还有跟小邱同车的3个人统统都是涉嫌“妨害作证罪”,一样都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