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起,本报在版面显著位置,特设“酒驾警示牌”专栏,刊登交警部门前一天查处酒后驾车的情况,以作警示。 1月21日,“酒驾警示牌”推出一句“最有时效性的”警示语:醉酒驾车,牢里过年。其时距农历除夕还有12天,而醉酒驾车一律拘留(15天)。一旦醉酒驾车被查获,司机将在牢里过春节。
截至1月26日,本报曾做统计,杭州交警已查获醉酒驾驶司机17人,一律处以行政拘留。
昨天,本报再做统计,到昨天为止的6天时间里交警又查获醉酒驾驶司机1人。1月29日20点05分,浙AN2×××司机吴××,途经崇超线余杭段大安村路段时,醉酒驾驶被交警查获,血液酒精浓度为0.91mg/ml。
截至昨天,杭州交警已查获醉酒驾驶司机18人。今天是农历虎年的除夕,这18人都将在牢里度过春节。
交警提醒,春节期间,交警将继续严查酒驾,千万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醉酒驾车 牢里过年
今天是农历虎年除夕。醉酒驾车一律拘留,一旦醉酒驾车被查获,你将在牢里度过兔年新春。
亲朋聚会,切切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让我们过一个和谐美满的春节。
最新酒驾查获信息
2011年2月01日00:33,长生路白傅路口,浙AN9×××司机张×酒后驾驶;
2011年2月01日00:46,庆春路173号,浙AC1×××司机钱×酒后驾驶;
2011年2月01日01:23,庆春路173号,浙EF0×××宋××酒后驾驶;
2011年2月01日02:17,上塘高架路北向南上德立交,浙A31×××司机沈×酒后驾驶;
2011年1月31日12:40,留泗路龙坞出口,浙A80×××司机李××酒后驾驶;
2011年1月31日13:46,三墩路五里塘路口,二轮摩托车浙AHX×××蒋××酒后驾驶;
2011年1月31日13:11,德胜路备塘路囗,浙AL7×××司机陈××酒后驾驶;
2011年1月31日18:00,九横路钢材市场旁,两、三轮摩托车浙AA6×××朱××酒后驾驶;
2011年1月31日19:10,朝阳桥,浙A12×××司机沈××酒后驾驶;
2011年1月31日19:52,杭海路三卫村路口,浙A7L×××司机祝××酒后驾驶;
2011年1月31日19:58,九横路钢材市场旁,浙A90×××司机朱×酒后驾驶;
2011年1月31日20:03,大王庙路3号,浙A72×××司机罗××酒后驾驶;
2011年1月31日23:18,东新路728号,浙AA9×××司机王××酒后驾驶;
2011年1月31日23:49,东新路728号,浙A65×××司机肖××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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