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的一位市民,前不久被烟花炸伤了脸部和胸部,伤得不轻。昨天,余杭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注意购买正规的烟花爆竹,并注意燃放安全问题。
1个多月前,张先生在家门口的路边燃放烟花时烟花侧翻,炸伤了家人。张先生家人的脸部及胸部皮肤均受伤了,不得不住院治疗。
张先生认为,按照正常燃放程序点燃的烟花在燃放过程中发生侧翻,导致观者受伤住院,肯定存在质量问题。他要求商家杭州万家华盛烟花有限公司勾庄经营部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共计人民币5万元整。
良渚消保委分会工作人员指出,商家销售的烟花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人员受伤,存在过错,需依照规定予以赔偿。
最终商家道歉,并与张先生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张先生提供的单据,赔偿伤员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合计1.5万元。对此,张先生表示满意,并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此外,根据《消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而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在赔偿消费者以后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