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价8.2元的饼干结账时收了13.95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12-16 06:49   

乐购庆春店退还了多收的钱,但没解释原因

赵先生:我看到商报12月14日6版《拿了一块生姜被罚1500元》这篇报道后,也想说说我在乐购庆春店遇到的问题。前几天,我在该店购物,买了一盒饼干,货架上标的是8.2元,但小票显示的价格竟然高达13.95元。虽然该店后来把差价退给我了,但类似的情况我已经遇到过好几次了,店方给不出合理的说法,服务态度也差强人意,真是很不合理。

赵先生说,12月8日上午,他在乐购庆春店购买了一盒曲奇饼,当时货架标签上的价格是8.2元。他回到家后,在核对小票时竟然发现这盒饼干的价格是13.95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觉得最难理解的是,8.2元是正常标价,没有贴促销字样,也没有标出是处理品,为什么收银时出来的价格贵了这么多呢?”赵先生觉得此事匪夷所思。

当天下午,赵先生就拿着购物小票来到乐购庆春店,找到了收银员。收银员当即否认收错钱,并称处理此类事件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

随后,赵先生找到超市领班。“领班一开始否认了会有这种差错,但后来又叫收银员退钱给我。后来,他向我索要了小票,到超市开发票的窗口填写了表格,退还了多收的5.7元给我。”

不过,赵先生觉得,超市方面既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也没有向他道歉,更没有表示日后会对服务态度有所整改,实在是太不重视这件事了。

更让赵先生郁闷的是,他之前已经遇到过两次这样的事情了,这次是第三次。

“前面两次也是在乐购庆春店,收银的时候被多收了钱,每次他们都以‘商品价格调整,电脑系统来不及反应’来回复我。第一次发生在夏天,第二次发生在购买年货的时候。我觉得该超市的理由每次都很不靠谱。”作为消费者,赵先生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我想和所有杭州市民说,不要对大型超市和购物场所存在盲目信任的心理,遇到这种事情时,千万不要听之任之,要据理力争,否则就是对超市的变相放纵。此外,作为超市方,也不能因为消费者一时麻痹大意就趁机乱收钱。”赵先生说。

除了赵先生,前两天,本报还接到蒋女士的来电,反映的也是在乐购庆春店遇到的事情。蒋女士说,一个多月前,她在乐购庆春店购物时多拿了一段莲藕,被超市发现后罚了500元。看了商报后,她才知道超市没有权力罚她这么多钱,经过交涉,她拿回了500元罚款。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方薇 实习生 陆颖哲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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