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一打烊,他们就开始坐地分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12-15 07:11   

经理拿工资,“少爷”、“小姐”拿小费;引路的哥不仅抽成,还扮演“心理安慰师”

上周本报报道的黑酒吧勾结出租车、黄鱼车司机同宰外地客一案,昨天在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这个“杏英酒吧”的两大股东相互推诿,都不承认自己的酒吧老板身份。

“他们是叫我老板娘,但是我不是这里的老板娘。”年逾不惑的蒋丽(文内所有人物均为化名)负责杏英酒吧每天的记账查账工作,被称为老板娘,她和一同站在被告席上的盛某、徐某等人相比有一点不同,她拥有大学文凭。

庭审期间,蒋丽情绪一直很激动。她抓住每一次讲话的机会,不仅否认自己杏英酒吧的股东身份,还一口咬定公安机关提供的笔录都是假的,自己根本不是老板娘。

杏英酒吧的另一个老板盛忠明掌握这家酒吧15%的股份,平日负责收账。在盛老板的管理下,经理徐双、妈咪邱智英、服务生沈先龙和若干小姐等一行人组成了“服务流水线”,迎宾、入座、陪侍、上酒、点歌、收钱、送客,联手引导着客人从进店到出门的一举一动,以确保对方腰包里的钱被乖乖划进盛老板的账户。

而每天深夜酒吧关门之后,这个由蒋丽令盛忠明开通的账户便进入了按股份分成的环节。经理徐双和服务生沈先龙没有提成,他们的收入分别是每月3000元和700元的工资,其中作为服务生,沈先龙能从客人手里拿到每次100元的小费;而酒吧的小姐则没有固定工资,她们的收入全靠每次100~300元不等的小费,如果她们拿到的小费多于100元,还需将其中的40元通过妈咪交给吧台。

作为黑酒吧宰客流水线的一个环节,出租车和黄鱼车的司机也在其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一方面,这些司机按照约定,以价格低廉和色情服务为幌子,将外地男游客游说到联系好的黑酒吧中消费,再将消费后的游客开车送走,而后再回到酒吧收取提成,其中有些提成甚至高达50%之多;另一方面,司机每每还要扮演“心理安慰师”,在送客返回的路上,以“杭州的消费就是这么高”作为借口给客人洗脑,安抚客人被宰后的不满心情,进而达到防止客人事后报警的目的。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通讯员 尚法 马璇 记者 娄炜栋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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