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组临时拍档,直到开庭,他们都叫不出同伙的名字。
于某,男,27岁,汉族,中专文化,天台人,曾因赌博和盗窃被治安拘留。
章某,男,33岁,初中文化,开化人,曾因抢劫罪被判刑10年。
良某,男,21岁,初中文化,山东人,无业。
这三人原本风马牛不相及。
2010年初,良在杭州一家银行门口躲雨,章路过,看良东张西望,便凑过去搭讪:“你是做什么的?”良不答。
这时,于路过,看到良和章蹲在银行门口,也凑上去搭讪:“一看就知道你们缺钱,我也缺钱,要么一起搞点钱?”
于后来交代,当时他欠了几万元赌债,打算去抢劫行人,正寻找帮手。
三人一拍即合,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手套、胶带纸、刀和口罩,商量行动方案。
次日,三人到了余杭乔司一家花店,于和良假装买花,趁老板娘不注意,捂住她的嘴,拉下卷闸门……
三人劫得6000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并逼问出密码,扔下老板娘出门,从卡里取走2万元,分赃后分道扬镳。
老板娘报警,三人陆续被抓。
因涉嫌抢劫罪,三人被余杭检察院提起公诉。
余杭法院一审判决,三人罪名成立,分别判刑11年6个月、10年8个月、10年,并处罚金1.8万元到2.1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