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到市公证处咨询的80后准新人和家长比较多
房产证上是准公公的名字
一个纠结的准新娘,亲事眼看要黄
我(王卓瑜)的闺蜜玲玲和男友原打算过年时办酒宴客,但最近她有点心神不宁。她说,和男友可能要散。她说了原委:
“我们的婚房首付是他父母出的钱,房产证上只写了他爸的名字。我想房产证改成男友名字,或者加上我的名字。他跟他父母提了,他父母很不高兴。一下子关系搞得很僵……但以后房贷要我俩一起付的啊,每个月要近万元。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感觉完全不在自己家里。我手头的存款钱也有50多万。就这么没名没分地交了房贷,我父母也有想法的呀……”
现在房产在家庭财产中的权重越来越高,一套房动辄200万。而双方父母先投数十万在小两口的婚房上也很普遍。这个婚房的署名问题,是写公婆、岳父母还是一对新人,怎样做最能保护各自的权益同时又不伤到周围人的感情,还真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据了解,现在到市公证处去咨询的80后准新人和家长很多。
虽然看似一个说理的事儿,但处理不好伤了两家感情,也许亲事都要黄。
我们最近深入采访了市公证处、法院、房管局、银行等多家单位,一问到底,并梳理出一些具体情况,希望给所有的准新人和家长提供一个参考。
如果你想了解你亲爱的人的品行和人生观,我想,了解他在重大财产面前的立场和行为可能是一个契机。
房子重要,还是感情重要,相信你有自己的选择。
父母支付首付款最好公证一下
谈朋友的时候最好别一起买房
记者采访的是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主任葛建强、杭州市房管局产权中心交易处王副处长、深发银行杭州分行零售信贷风险管理部主任杜志良和上城区法院主审离婚案件的资深法官。
问:老公婚前付首付,婚后按揭我们一起付,但房产证上只有老公名字,没有我的名字,那这房子还有没有我的份?
葛建强:男方婚前支付的首付房款,这是属于男方的婚前自有财产,而结婚后你们共同支付的按揭款,则是你们的共有财产。房产证是老公名字,没有妻子名字也没关系,《婚姻法》上有明确规定,如果婚后你们一起支付按揭,不需要公证。
问:那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来做财产公证?
葛建强:有3种情况是需要做公证的。第一种,男方或者女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并在婚后继续支付余下的房贷;第二种,男方或者女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婚后男女其中一方独自支付余下的房贷;第三种,男女朋友婚前合买的房子,不管是不是按揭付款,最好做一下公证。
还有一种情况比较复杂,比如房是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写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但婚后按揭要小夫妻承担的,最好公证一下。
还有,我建议年轻人在婚前尽量少一起买房,一旦分手,分割会很麻烦。
问:我不是计较钱,一定要一半房子,只是想房产证上没我的名字,结婚以后就像住在别人的屋子里,没有一点保障。如果男方已经办好按揭,我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可行吗?
杜志良:在原产权人自愿的前提下,将自有房产变成夫妻共有财产,变更房产权属还是有方法可操作的,就是将原房产产权做成析产,即客户在全部结清贷款之后,在银行将“他项权证”注销,随后夫妻双方到公证处做一个自愿变成共有财产的公证,随后到房管局办理析产登记,将原房产证注销,变更成两本产权证。
问:那如果我们一时没办法立刻结清贷款,银行有没有其他方式,比如出具有效证明,同意我们办理析产呢?
杜志良:这个很难。
问:那么在房贷结清、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变更房产权属操作的具体步骤是怎么样的?我们需要带什么证件?
王副处长: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他项权证”等证件,到房管局办理析产登记,现场填写《抵押登记变更表》和《权属登记变更表》,即可办理,费用是每平方米6元,再加上85元登记费和10元一本的共有权证费。取得新的产权证后,再携带所有证件去更换房屋契证和土地证即可。
你同意房产证上加新娘名字
相当于部分产权赠与新娘
记者找到上城区法院主审离婚案件的资深法官。法官说,婚前尽管可能是新郎一个人首付购买的房子,但是他将房产证上写上新娘的名字,也就是默认将其中部分的产权赠与新娘,这是婚前财产约定,同意你跟我共有这套房子,一般视为共有财产。这种情况也有例外,如果婚前新娘明确要求必须在房产证上增加她姓名才能结婚的话,离婚时财产分割就不一样了,法院会结合这段婚姻的存续时间、当时房产赠与的目的等,综合评判,新娘很可能因此不享有这套房子的权属。因为这样新娘就涉嫌买卖婚姻了,违背了公序良俗。“但是现实里这种情况很少,即使存在这一现象,离婚时新郎也很难举证。”
他还给我们举了3种情况:
1、一对新人结婚前,男方已经全额付款购置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署名为他一人。在这种情况下,婚后2人万一离婚,房产仍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这套房子仍旧属于男方。
2、新人结婚前,房子总价100万。男方首付40万,并且房产证署名为男方一个人,婚后两人共同按揭还款已经还掉30万,还欠银行贷款30万元,这时两人离婚,这套房子该归属谁?
法官解释说,此时这套房子已经偿还的按揭部分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男方的首付部分则仍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这套房子在购买后有较大升值,总价100万元的房子已经升值到200万元,那么在最后的财产分割时,就要考虑这个升值的因素,假设最终房子判分割给男方,那么男方要支付按揭款的一半以及这一半按揭款相应比例的升值部分给女方,也就是说,女方可以分到30万元。
3、夫妻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子,但房产证只署名其中一人,假定为男方,婚后双方也共同偿还按揭款。离婚时,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没有登记进房产证的女方,应当提供购房时的出资证明,作为证据使用。
后记
梳理了这么多种和房产证有关的情况和法理,其实只是提供一些参考。
感情不是是非道理这么简单。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人去咨询婚前财产公证但真正这么做的人很少的原因。
记者这一路一问到底,只是想帮即将迈入婚姻内的人清楚地了解自己可能面临的得与失。而最终你如何选择决定,又有更多感情因素在其中。
不过有一点,如果你想了解你亲爱的人的品行和人生观,我想,他在重大财产面前的立场和行为可能是一个契机。房子重要,还是感情重要,相信你有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