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大一男生袁帆(化名),因女友郑怡(化名)要闹分手,他拔刀捅向女友,造成女友重伤(见本报8月3日B3版报道)。
此前的庭审中,律师为袁帆辩护称,袁帆涉嫌的罪名并非故意杀人罪,而应是故意伤害罪。
今天,上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袁帆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袁帆有期徒刑六年半,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法院还认定,袁帆在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袁帆作案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袁帆家属也已经积极赔偿被害人郑怡经济损失,并取得女方的谅解,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