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1万以上即可刑拘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7-11 06:55   

透支了信用卡,被警察抓到,就算还了钱,还是要立案追诉的。桐庐人王老板就成了桐庐第一个因为恶意透支信用卡超过1万元而被警方刑事拘留的人。

桐庐的分水镇是制笔之乡,王老板曾办了一家专门做笔杆儿的小厂。

2007年10月,全球经济不景气,王老板身负10多万元的债务,跑出去逃债。

桐庐一家银行网点随即找上了警察,说王老板是这家银行的信用卡持卡人,尚欠银行1.3万余元信用卡消费没有还,且留在银行的联系电话均已停机,有恶意透支的意图。

警方根据资料调查发现,王老板办出这张卡是在2006年3月,发卡时,银行批准给王老板的消费额度是人民币2万元,透支现金额度为6000元。截至2007年10月事发,他用这张信用卡累计消费、提现6.6万余元,累计还款5.3万元。

外出逃债之前,王老板又从这张信用卡上提取了4400元现金。为了逃避银行追讨,他把留在银行登记资料上的电话全部停掉了。

今年5月18日,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规范了86种经济犯罪立案标准,其中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王老板就成了桐庐警方立案追诉的第一人。

最近桐庐警方在杭州抓到了王老板。王老板的妹妹赶紧找亲友筹款帮他还了透支的全部本金及利息34600余元,但是王老板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仍然将被立案追诉。昨天,桐庐县公安局对王老板已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陈雷 通讯员 吴新宇  编辑:罗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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