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抚养费纠纷。先来看一段上城法院办案法官的日记吧——
都说男人三十而立,30多岁的男人该成家立业,上养双亲下哺幼儿,可惜本案中30多岁的男人却依然要60岁老母支付抚养费。
在这起心酸的案例中,原告是一位智力残障人员,20年前父母离异,他跟随父亲生活。如今,老父年已70岁,无力负担他的日常开支和医药费,于是要求前妻增加抚养费。
而在我们将诉状送至被告手中时,被告也相当激动地向承办人员讲述她这几十年生活的艰辛,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缠身,收入低廉,连自己的生活开支都无法承受。
本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承办人员也在对双方进行最大限度的沟通和调解,希望能妥善解决双方的争端,给这个案子一个圆满的结局。
看到这段日记后,今天我再问起承办法官,她说案子已经调解结案了,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啊,所以法官也希望这种家庭纠纷,能调解则调解。
开庭那天,原告沈勇没有出现,沈爸爸来了,儿子有智障,爸爸行使代理权。被告沈妈妈也没来,出庭的是沈妈妈的现任丈夫姜先生。
“这20年来,你们有没有责任心要养好小孩的!每个月的抚养费,总是拖到最后一天才给!”沈爸爸拍着桌子怒吼道。
姜先生说,工资每个月二十几号发,总有岔掉的事情,弄到每个月最后一天给也情有可原啊。
沈要求把儿子的抚养费标准从每月250元提到搞800元。“现在物价这么贵,儿子180厘米的身高,80公斤体重,衣服都是靠定制的,花钱的地方太多了。”
姜先生提出,沈家提供的医药费发票里,很多都不是精神疾病的药,有高血压等其他药。“我们夫妻俩都是做医生的,你骗谁啊?”
沈爸爸一听更加怒不可遏了。“儿子有智障,又不能出去活动,肥胖后得了并发症高血压……”
争来争去,确实没啥意思。最后,法官左右相劝,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抚养费标准提高到500元,每月20日钱打入沈爸爸账号。医药费各半承担,年底结算。
协议上写,沈妈妈抚养费付至沈勇能独立生活为止。
这是哪一天呢?法官说,按现在情况来说,沈勇一辈子无独立生活能力,那就是沈妈妈老去的那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