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阿姨,50多岁,家住城西××花园小区,是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
因物业费纠纷,物业公司把欠费的业主告上法庭。
昨天下午2:30,张阿姨赶到上城区法院,代表业主,坐上了被告席。
事情起因:××花园小区的业主不满物业公司服务,想辞退物业,物业公司同意退出,但需要业主清算拖欠的各项费用,包括1.4元/平方米/月的物管费以及公摊费、水电费等。
这次,一共有6位业主成了被告(分别由两位法官审理)。
法官问,愿不愿意调解?
张阿姨笑眯眯点点头,物业公司指派的两位女律师也同意。
张阿姨拿出一堆票据:“他们(指业主)不是没交,都交到我格里得嘞(业主委员会代收了部分费用),对一对就明白了。”
女律师也拿出一本账本,开始对账:“物管费交了……水电费没交……停车费交了……”
张阿姨看着女律师,用杭州话发表了一通感慨:“我做了9年业委会委员了,不拿工资,也没有办公室,很辛苦的,不过我看你们也不容易,和我一样辛苦!”
女律师乐了,也说起了杭州话:“阿姨你理解我们就好得嘞。”
张阿姨点头:“我理解的,这个钱(指各种费用)我也不想收,真当麻烦啊!”
法庭上气氛和谐,为了方便对账,女律师干脆坐到被告席上,和张阿姨头碰头,一项一项仔细核对。
核对出来,第一位业主欠了1700多元停车费,以及140多元水电费。
“你们没管理好,他的车子被划伤了,所以他不高兴付停车费。”张阿姨解释。
法官说:“大家各让一步吧。”
两位女律师面露难色,小声商量一会,提出停车费就算了,水电费一定要付的。
张阿姨立刻打电话给业主:“我同你窝(说),人家已经退了一步,水电费你一定要付的,我先垫出了。”
看得出,电话那头,业主一口答应了。
另一位主审法官(坐在旁听席等候开庭)看到这情形,笑了:“气氛这么好,我的案子也一并调解了吧。”
张阿姨和女律师不约而同点头。
过了一会,书记员笑眯眯地捧着一叠案卷来了,两位法官接过案卷,开始帮忙对账。
女律师指出,第二位业主还欠10天的电费加公摊一共300多元。
张阿姨向旁听席上一位女士招手:“过来过来,是你的账。”
女业主接过账单抱怨,太贵了,10天要300元。
女律师说,要不打个折?
女业主开始翻包,掏空了皮夹只有200块钱。
两位女律师都笑了:“好的,就这么多吧。”
双方你来我往,有商有量。
半个小时6起案件都调解好了,除了一起要等业主补充票据外,其他5起当庭结清,物业公司撤诉。
张阿姨松了口气,向书记员要水喝:“说了嘎许多话语,我嘴巴都燥煞得嘞。”
法庭里没水,书记员说:“阿姨下次来,我专门给你备水。”
张阿姨急忙摇手:“不来了不来了,你们格里(这里)还是少来来好。”
所有人都笑了,一场官司,和谐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