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后,高某喃喃自语,反复重复这句话:“我想回家……”
高某,21岁,山东人,初中文化。
高说,他来杭打工没找到工作,钱也用得差不多了。
“我太想回家了。”高说,他想了好久,终于想到了一个能回家的“办法”。
2010年5月29日中午,高到下沙1号路五金小店购买了一把老虎钳,走到一座桥边,跳了下去。
“桥中间有电缆,前几天我在桥下小便,看到两个男人在那里拉电缆线。”高说。
高熟门熟路地摸到桥中间,拉出一根电缆,掏出老虎钳,剪断,然后爬回桥上等着,过了一会,看到民警赶到,高笑了。
高后来交代,他想如果被警察抓了,警察会送他回家,或者打电话通知他家里人,这样他可以不花一分钱就能回家了。
因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高被江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当被检察官告知,该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时,高傻眼了:“我没想破坏啊,只想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