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绰号“大鱼”,1983年生,初中文化,黑龙江人。2008年底,刘带一女孩到舟山东路的一家烧烤店吃喝,不仅不给钱,还以砸店为名,威胁老板给他买烟。此后刘经常带人到店里免费吃喝,捣乱,殴打服务员。
2009年,刘又到附近一家快餐店门口小便,威胁老板给钱。得到满足后,他经常在多家餐饮店无事生非,闹事敲诈。
多家店主忍无可忍,陆续报警,刘被抓。
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刘被拱墅区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