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男,21岁,河南人,初中文化,在宁波打工。
2010年5月14日,张听说以前单位的老领导到余杭探亲,便主动提出要来看望,老领导欣然同意。
见面后,张当即问老领导借钱,老领导不肯,张气愤,想到在以前单位他也问老领导借过钱,同样被拒绝,便认为这个老领导很小气,不讲情面。当晚,张趁老领导睡着,偷了他的火车票、现金294元以及手机和鞋子,离开。
次日张去火车站退票时被抓。
因涉嫌盗窃罪,张被余杭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