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老张打电话给采荷派出所民警吴伟民,说他同意从地下室搬回三楼,跟老婆一起生活,老婆已经同意放过“阿芹”。
老张家住采荷,1960年生,他老婆姓王,比他大6岁,两人都是杭州人。老张说的“阿芹”是丽水人,34岁,老张的“女朋友”。
吴伟民说,这事情已经一个多月过去了——
5月1日晚7点多,王大姐哭着报警,说在自家地下室被人打了。
我们赶到时,桌子翻倒在地上,一地的饭菜,还有玻璃碴,大姐的右小腿在流血。
大姐一见我,就拉住我大哭,小妖精跑了,我怎么办?我先简单问了下老张,老张说,大姐说的那个小妖精是他女朋友,他让我放心,人跑不掉的。
大姐到医院做了检查,右肩关节脱位,胸前第六根肋骨骨折,右小腿划伤,伤口四五厘米长。去过医院,我们就把他们夫妻带回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大姐哭着说,这事得从头说起——
我和老头子结婚18年了,儿子都15岁了。
我们家的房子是他父母自建的,三层楼。我们一家三口住三楼,二楼父母住,一楼和地下室出租。
说实话,这些年,老头子对我特别好。我不上班,也不会做家务,一日三餐都是老头子做。
老头子有辆小货车,帮人拉货。不管生意多忙,他都要赶回家烧菜烧饭。儿子在家是这样,儿子上学住校了,他还是这样。他容不得别人说我一句不好,有人说我不好,他肯定会冲上去跟人家理论的。
那个女人是开杂货店的,在东新路那边。两年前,他到她那送货,两人就姘上了,就是今天那个小妖精,她有老公的。
说实话,他跟她姘了,还是每天给我烧饭的。去年,小妖精生了个女儿,老头子就中了邪,一定说这个女儿是他的。要和我离婚。让我给他80万块钱,房子归我。开始,我不知道原因,后来,我跟踪他,看到他跟小妖精在一起,我才知道他背叛我的原因。就这样,他还是天天为我烧饭。
我不跟他离婚,因为我疼他。我认为这个女人不是真心看上他的,你看啊,他这么大岁数了,她凭什么看上他啊。
怕他将来吃苦头,我就是不离。但我不解气,怎么办,我就把他从家里赶出去了,他说他没地方去的,我可怜他,让他住地下室。
他真的住到地下室了。就这样,他还天天回家烧饭。
5月1日晚上,他没回家烧饭,我到地下室找他,看到他烧了一桌的菜跟小妖精,还有住在地下室的一些房客在有说有笑地吃。我火了,骂了他几句,他就打我了,那个小妖精也打我……
而当晚在派出所,老张说的又是另外一个样子——
这日子,我实在受够了。跟她结婚这些年,家里什么事都由她做主,房产证、家里的存折全归她管,我就连买件衣服都做不了主。烧菜做饭也就算了,还要端茶送水。她这人怕冷,夏天了,我累得满头大汗,想开个空调,也要她同意。
认识阿芹后,我才知道男人是可以这样做的,累了,女人给你捶背捶腿;渴了,女人给你端茶倒水。她让我搬到地下室住,我就搬到地下室,就这样了,我还是一日三餐到三楼给她烧菜做饭,习惯了,给她烧菜做饭也成习惯了,我这男人活着还有什么劲。
今天,我给人家送鱼,老板送了点给我,我就拎回来,在地下室自己烧了几个菜,叫上住地下室的几个房客一起喝两杯,这时候,阿芹来了,我就没上去给她烧饭。她下来看到阿芹在,就发疯了,掀翻了桌子,还扯破了阿芹的衣服……她身上的伤是拉阿芹时,摔在地上弄的。
吴伟民说,当晚,他还找来了当时一起吃饭的人作了旁证,查明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当时,他们刚喝了两三杯啤酒,大姐就来了。
大姐穿着高跟鞋,她看到阿芹,马上指着阿芹骂。老张扇了大姐一巴掌,大姐拿起啤酒瓶就往老张头上敲,大姐敲第三下时,老张挥手挡了一下,啤酒瓶掉到了大姐脚上,大姐的右小腿一下就流血了。
大姐哭了,掀翻了桌子,桌上的饭菜,还有啤酒稀里哗啦弄了一地,阿芹转身想走,她冲过去扯住阿芹的衣服,阿芹往外挣,她脚下一滑,很重地摔在了地上……
吴伟民说,一个月来,他多次上门做工作,大姐一口咬定,这事没完,除非老张回心转意。而老张也一口咬定,这日子一天也过不下去了。
“前两天,我打电话给老张,说大姐的验伤报告要出来了,我通知他,让阿芹跟我们联系。今天,老张来电话,说他想过了,要从地下室搬回三楼,和老婆生活。我马上打电话问他老婆,他老婆说,老张今天是求过她了,说要搬回家住,好好照顾她。老张请她放阿芹一马。她说看在以前夫妻感情还不错的份上,这事也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