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子弹判刑八个月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5-26 07:08   

金某,男,38岁,萧山人,初中文化。

16年前,金某未经许可,将21发子弹带回家中,放在家里的洗手盆隔层内。2009年3月,金家请工人拆造房屋,子弹被工人发现,上交公安机关。

因涉嫌非法持有弹药罪,金被萧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昨天,萧山区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法官当庭一审判决,金某非法持有弹药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编辑:罗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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