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564元买了一部LG手机 第二天就自动关机 商家应给予退换货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5-13 06:45   

陈先生在西湖区某家电卖场购买了一部LG品牌手机,花了564元。第二天,他就发现手机会自动关机,并且影响到了正常使用。为此,陈先生跑到家电卖场讨说法,要求给予退换货。

家电卖场工作人员认为,这种情况下,只能给陈先生的手机提供维修服务,这个说法让陈先生无法接受,于是他拨打市长公开电话12345投诉,12345将该投诉转至西湖区消协。消协工作人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

虽然陈先生的投诉时间已经远远超过购买时间15天了,但是陈先生是在第二天就向家电卖场反映问题的,根据法律规定,实行“三包”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经营者应给予退货、更换或修理。在消协的调解下,商家认识到自身售后服务存在不足,给陈先生的手机作了退货处理。

消协工作人员拿出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小册子,指着上面的第34条说,这里头规定:国家、省规定实行“三包”的商品,有质量问题的,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更换或者修理;15日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更换或者修理。事实上,商家对售出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能够自觉遵守该项规定的为数不多,普遍采取修理,或利用消费者对法律不知晓,敷衍以对。

消协工作人员称,要让消费者知道更多的退货和换货的权利,提升维权意识。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叶根琴 通讯员 肖丞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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