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刚一放出,就惊恐地爬到窗上。
单大伯把所有箱子看了一遍,没发现自家的猫。 记者 魏奋 摄影 见习记者 杨曦
昨日9:45,马女士来电:紧急求助!我们是爱心动物救助群,我们群里很多人反映小区里的猫不见了,后来发现九堡那边有个偷猫的窝点,把猫偷来卖到广东去!我们派人专门去看过了,有四五十只猫关在很小的笼子里!
昨天下午1点半,马女士带我们来到九堡三村二区。穿过狭窄村路,拐到搭着几间简易房和塑料棚的一块空地上。
眼前的情景让马女士和我们都吓了一跳:猫都装在木箱里,木箱长约1米、宽70厘米、高20厘米,一共有9箱。数了数,最少的一箱装了18只,最多的装了24只,平均每箱20只左右。这片隐蔽的空地上,有180多只猫。猫们在狭小的笼子里根本直不起身子,蜷着挤在一起,不时发出细弱的哀号。
马女士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前两天我们有人过来看,还只有3箱,现在一下子变成这么多了!最近是繁殖季节,里面很多都是怀孕的大肚猫啊!还有正在哺乳期的母猫!上次我们套他们的话,他们说,猫都是他们的人半夜出动,在杭州各地抓的,用网或者捕猫笼,很好抓。也收购,几块钱一只收进。20只一箱钉好,放在这里,不给吃喝,还说猫不吃不喝七八天也不会死。装满一车的量,就拉走,20元一只的价格卖到广东,杀了吃……”
马女士拨打了110。
几分钟后,九堡派出所蒋警官和戴警官赶到现场。
“谁是老板?”蒋警官问。
“我。”一个中年男子一面应着,从围观人群中走了出来。
他对警官询问的回答显得很熟练:地方是租的,猫是安徽等地收来的,运到这里集中,再一批批运到广东去卖……他说他姓阮,是广东人。
上家和下家都是谁?
男子闭口不答。
塑料棚内堆着一人多高做笼子的木片竹片,有些已经做成了笼子。还有两辆自行车,车尾挂着个长宽约27厘米,高约50厘米的捕猫笼。旁边一个鸟笼,里面装着20来只麻雀,活的。
“麻雀就是用来钓猫的!”马女士说,“他们把麻雀吊在笼子里,麻雀拼命拍翅膀,就能把猫引到笼子里来。”
简易房内,席梦思床、桌椅、彩电、DVD机、小音箱、煤气灶……过日子的家什一应俱全。
阮对警官说,他是春节后才来这里的,时间不长,还没出过货。
警官了解情况的时候,马女士又打电话联系了不少“爱心动物救助群”的志愿者,让他们尽快赶来,把这批猫送到位于小和山的杭州流浪动物救助站去。“食物、清水、义工、医生都到位了,就等猫了。”
两位警官商量了一会儿,对马女士说:“派出所没有权力对捉猫的人采取措施,养猫没有手续、证件,法律无法确定‘偷’猫这回事。我们现在打电话给城管,请他们来。”
20分钟后,江干区城管执法局的几位工作人员过来了。对阮询问后,几位工作人员头碰头商量了一会儿。
“既没抓到他在这里现场买卖,也不属于占道经营,按无照经营处理?最多罚一两百块钱,还很勉强。这些猫作为他的商品,我们无权没收。又属于带着细菌的特殊商品,扣留也不行……”
警官和城管队员又凑在一起商量。
“他们是要运出去卖的嘛!检疫证肯定拿不出来,要么就让动物检疫防疫部门过来处理吧。”
他们给相关检疫部门打了电话。
“就算检疫部门过来,也拿他没办法。”马女士苦笑着说:“这个情况我们动物保护者都是很了解的。这不能怪执法部门,现在关于捉猫贩猫的法律确实还是个空白。《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等对宰杀、运输动物的规定是很严格的,但条文中的动物范畴都没有提到猫。这个行当就是明摆着要钻法律的空子,全国各地都是这个情况。”
马女士守着猫笼,不愿离去,不停打电话叫志愿者过来,想办法把猫带走。
这时,那个姓阮的广东男人指着马女士大声说:“你过来,我和你协商!400块钱一笼卖给你!这些猫是我用钱买来的,是我的货,任何人都无权拿走!你要买就卖给你,不然我把它们弄死也不给你,我现场一只只杀了剥皮也不给你!”
马女士气极:“什么逻辑!20块一只卖到广州,你现在20块一只卖给我?运费都给你省了!”
“将近200只猫!我们从来没碰到过这么大批、这么惨的猫,一定要救!”(马女士后来告诉我们,爱心动物救助群得到个别慈善机构的捐助,救猫的这笔资金可以向慈善机构申请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