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我家吃饭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4-19 06:43   

黄某,男,29岁,小学文化,四川人,曾因盗窃被判刑。

2010年1月6日,黄的女友住院,黄在病床前照顾。傍晚,女友的小姐妹来探病,黄热情招待,又是让座又是削水果。

小姐妹坐下后,把包放在床上,没放稳,包掉在了地上,一只红色的皮夹滚了出来。

黄瞄了一眼,立刻把皮夹踢到床底下。

小姐妹没发觉,捡起包继续聊。

见两个女人聊得起劲,黄假装系鞋带,把皮夹插进右脚的袜子里,后趁小姐妹出去打电话,把皮夹放进口袋。

天色晚了,小姐妹告辞,黄热情邀约:“去我家吃饭,去我家吃饭。”

小姐妹同意,一同回到黄在江干区范家新苑的租房,黄亲自下厨,做了顿晚饭,吃完饭又殷勤地送小姐妹回家。

晚上,小姐妹给黄打电话,哭诉钱包丢了,黄语气焦急:“不要慌,立刻到我这里来,我帮你想办法。”

小姐妹随即打车过来,黄亲自到小区门口接,还帮她付了打车费。

黄问小姐妹要了银行卡的密码,说帮她挂失,装模作样打了一通电话后,说挂失好了,让她放心回家。

小姐妹离开后,黄用她的卡去ATM机上取了1500元,把皮夹里的350元现金取出,将皮夹扔进垃圾桶……

次日,小姐妹发现卡被盗刷,报警。

两个月后,黄被抓。

因涉嫌盗窃罪,黄被下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编辑:罗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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