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拱墅区法院开庭审理关注度极高的“城北雨夜敲头案”。
去年11月15日晚10点半左右,余女士在银泰武林店门口打上了由沈为国驾驶的出租车,准备回北站附近的家。车行到莫干山路698号北侧巷口时,司机下车说是检查轮胎,而随后两人扭打在了一起,余女士的头部被榔头击伤。
余女士报警说遭到出租车司机的无故殴打,出租车司机却随后报警称遭到乘客抢劫。两相矛盾的说法一度成谜。
半个月后,司机沈为国承认自己报了假案。
早上9点半,沈为国走上被告席,他身穿灰色棉睡衣睡裤,外面套了个蓝色号服马夹,戴着大框黑边眼镜,精神不错。人看上去挺和善,像是个老实人。
旁听席中,媒体记者占了绝大多数。沈为国的2位家属,一男一女也出现在现场,不过拒绝透露具体身份。
“我们到现在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不相信……”其中的中年妇女说。
沈卫国说来说去,说自己气头很大,报复性很强
沈为国说,当时余女士说要去北站附近。而自己的车停在右转车道,我就提出走上塘高架,而余女士要求走莫干山路。“我从反光镜里看到,她朝我白了一眼,还说现在莫干山路又不堵的,我就顺从了她的要求走莫干山路,但是心里很不舒服,觉得这女的弄不灵清。到了方家塘附近,我听到车子有点异响,以为轮胎坏了,就更加气了,心想她耽误了我的时间,还把我车子弄坏了,我拿了把榔头,下车将4个轮胎敲了敲,发现没问题。”
这时候余女士在车上说了句“今天真倒霉,都快到家了”。
“我想到这个女人噶弄不灵清,实在气不过,就想今天打车费也不要了,也要教训教训她,就拿着榔头准备吓唬吓唬她。
我从右后门进去,用杭州话说了句‘窝啥西’,她退到左边,后来我敲了她,然后榔头掉地上了,我们打在一起,后来一起滚出了车子……”
公诉人反驳,出示余女士的证词,称她当晚心情很好,一路没有与司机发生任何口角争执,也没有朝他白眼,仅仅针对司机停车检查轮胎说了一句“倒霉”。
此外,公诉人出示证据,当晚沈为国的车胎并无异常。
公诉人指控,沈为国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沈的辩护律师反对:“沈不是无故殴打乘客,而是事出有因,沈跟余女士因为行车路线发生过争执,心生怨恨,才想起来报复,这属于故意伤害,不应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刑法规定,犯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故意伤害罪,如果不构成轻伤、重伤,就不构成犯罪,视情况处以拘留罚款。余女士是轻微伤。
为什么事后要报假案说遭抢劫?
当晚沈为国在余女士报案之后,又打了110说遭到了抢劫。沈为国的亲友事后在网上发帖,说沈是个优秀的出租车司机,有爱心,负责任。究竟谁是谁非变成了一潭浑水。
沈为国说,与余女士在出租车外扭打成一团时,余女士求饶,又看到路人已经报警,便松开了余女士,开车逃离现场。
“我想这次麻烦搞大了,车子上是血,自己手也受伤了,她也受伤了,回去怎么向公司交代,向公安交代?我就想到报案说她抢劫。
沈说,他以为这是2个人的事情,公安只会调查2人的伤情,没想到撒谎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
为什么车里会藏着把榔头?
“出租车里,为什么会藏着榔头,而且用黑布包着?”公诉人提出质疑。
沈为国说,在开出租车前,自己是一家手帕厂的钳工,对榔头等工具使用熟练。开出租车后,带把榔头,一方面用来维修小碰小擦,一方面用来防身。他已经放了一个多月了,一直放在驾驶座底下。
沈在辩护律师的提醒下,补充说,以前开出租车在三桥附近曾遭遇劫匪准备抢劫,反抗后劫匪逃离现场。“这件事我单位里的人都知道的。”
“法官,我拿榔头真的是吓唬吓唬她的,只是想教训教训她,你说要是真的从上到下打,她一点事情都没有,要么她练过铁头功的?”沈强调。
公诉人举证,和沈为国合开这辆出租车的夜班司机称,并没有发现过车内有榔头、透明胶带等物。
沈为国是不是有精神病?
一贯表现正常的出租车司机突然拿榔头敲乘客,有网友猜测,沈为国是不是患有精神疾病?
公诉人当庭出示的证据称,经司法鉴定,沈为国无精神疾病。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