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去杀个人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3-29 07:06   

2009年12月5日,杨某在建德梅城镇葛家村,抡起一把菜刀,砍向一个中年妇女的脖子……

杨某,男,1992年生,贵州人,初中文化,跟随姐姐姐夫在建德打工。

杨后来说,砍人不是为了钱,也不是寻仇,而是为了证明自己。

杨说,自己胆子小,半夜都不敢独自出门撒尿,为此常常被姐夫嘲笑:“不是男人、没出息……”他憋着一口气,想证明自己不是胆小鬼。

用什么方法证明呢?杨想来想去,决定去杀个人。

案发当晚7点,趁姐姐姐夫不在家,杨戴上手套,拿着菜刀,出门杀人,想来想去,他决定挑选女人下手。

在街上转了40分钟,杨跟上了一个妇女,到了偏僻路段,冲上前想捂住妇女的嘴,妇女大喊救命,杨慌了,抽出菜刀往妇女脖子上匆忙砍了几刀,逃跑。

妇女被路人送到医院,经鉴定,构成轻伤。

几天后,杨被抓,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提起公诉,建德法院一审判决,杨罪名成立,判刑4年6个月。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编辑:罗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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