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千罚款滞纳金八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3-24 07:18   

多次用卡车贩卖水果的韩某,前几天在莫干山路余杭塘河桥头卖芦柑,被西湖区执法局发现。之前,韩某曾两次违法均没有去银行缴罚款,案件移交到西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按相关规定,韩某须承担4000元的罚款本金和7960元滞纳金,前天他将全部罚款缴清后,法院解扣了汽车。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孙炼栋 王玥 徐芳  编辑:罗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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