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律师徐俊接到了一个咨询电话,对方称,有个朋友是网上追逃对象,如果现在回来投案,算不算自首?其实所谓的朋友就是咨询者本人。
3月14日下午,临安“12348法律服务专线”铃声响起,当班的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徐俊接起了电话。“我想帮朋友咨询一个有关非法拘禁的法律问题。”来电人是个男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紧张。
那人说,因为欠款问题,朋友去年5月纠集了几个要好的小兄弟,拘禁债务人超过5小时。
“案发后,我朋友一直出逃在外。”男子吸了口气继续问,“事情过去大半年了,我想帮朋友问问,如果他现在投案,算不算自首?”
徐俊听完后,帮对方仔细分析起了案情,并谈及了一些细节问题。欠了多少钱,在哪里拘禁的,有多少人参与……这些问题,咨询者都能说得很清楚。
“他怎么能知道得这么清楚?”徐俊心里突然冒出一个问号,所谓的朋友会不会就是咨询者本人呢?
他试探了一句:希望当事人自己来问,这样可以说得更清楚。
电话那头突然没了声音。过了好几秒,徐俊听到了这么一句话:“我就是网上追逃对象汪某。”
徐俊语重心长地讲起了道理:不要因为一时的糊涂,背上一辈子的包袱。你还年轻,将来的日子还很长,只要你主动投案,可以算作自首,法官会从轻判的……
最后,小汪主动走进了派出所。“身份证不敢掏出来,旅馆不敢住,遇到警察躲,看到警车心惊肉跳。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我已经受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