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女友对63岁的陈大伯说:“我这辈子认定你了,一定要嫁给你!”
“热恋”5天后,陈大伯报警,被骗走8万多元。
昨天,因涉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陈大伯的“女友”被下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女友姓刘,安徽人,大专文化,身高约1.62米,面容妩媚,声音甜软。
2009年9月3日,陈大伯走进一家位于中山花园的婚介所,想找个老伴。婚介所的工作人员说,有个特别符合条件的对象,叫“苏敏”,可以马上见面。
陈大伯同意,十几分钟后,“苏敏”出现在婚介所,年轻貌美,衣着得体,长发披肩,踩着高跟鞋,自称是白领,在杭州有房子。
“我还以为弄错了。”陈大伯承认当时有点反应不过来。
“苏敏”对陈大伯说,她想找杭州本地人,有经济基础的,年纪大点没关系,她渴望的是一段稳定的感情。
陈大伯很高兴,觉得自己基本符合条件。
两天后,陈大伯约“苏敏”吃饭,苏如约而至。
吃饭时,苏说,对陈大伯特别有感觉,这辈子认定他了,要嫁给他,让陈这两天准备准备,去拜见她的父母。
陈大伯惊喜,苏又说,去见父母不能空手,要不送几件衣服,陈大伯同意。
两人去逛银泰,没挑中,陈大伯把银行卡交给苏,说了密码,让她取1000元以后自己去买。
苏取了钱,把卡还给陈。
陈大伯觉得苏诚实,对她好感倍增,双方开始谈婚论嫁。
一天后,两人约会,陈大伯再次把银行卡给了苏,让她取5000元钱,去挑选结婚用的首饰。苏随即拿出一把钥匙交给陈,说她在杭州有房子,让陈大伯住到她家去(意思是可以开始同居),不过……她话锋一转,既然是一家人了,陈大伯的存款要交给她保管。
陈大伯说自己一共有10万元的存款,留下2万备用,剩下8万可以交给苏。
苏当即让陈打车回家拿存折,去银行取了8万元。
苏把钱装进自己的包里。
陈大伯提出,要不今天晚上就去苏的家里住,苏说好,不过她要先去武林门的一家酒店拿份文件。
两人打车去了酒店,苏让陈等在大堂,自己上了楼。
陈大伯等啊等,始终不见小女友下来,打苏的手机,接电话的却是个男人。
男人说,苏敏在开会,让陈等着。
陈大伯只好再等,半小时后再打苏的手机,电话已经关机……
“苏敏”就是被告刘某。她交代,陈大伯等在楼下时,她已经从酒店后门溜走了,接电话的“男人”就是刘本人,她在手机里加装了一个变音软件,调成变音之后,能让女声变成男声,她常用这样的方法甩掉对方。
“我就是个婚托。”刘承认,和陈大伯交往的同时,她还在和另外三个男人谈恋爱,每见一个相亲对象,婚介所给她50元。
2009年7月8日,刘和45岁的张某交往,骗得10025元。
8月初,刘认识了50岁的王某,骗得5066.3元。
9月,刘又从53岁的叶某那里骗得5617.7元。
刘强调,衣服、首饰、现金都是对方主动给她的。她喜欢约见年纪比较大的男人,因为他们急于找对象,舍得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