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点左右,凤起路立交桥东段,省农业厅附近,一辆辽A牌照的红色现代车由西向东行驶。走了没多远,车子方向一拐,越过了双黄线,看样子想回头上立交。
执勤交警示意车辆靠边停下,司机好像没看见似的,还要往前开,结果被交警强行拦下。
车窗摇下来半截,露出一张挺年轻的脸,看样子20多岁,是个小伙子,就是不肯下车,嘴里直说:“我错了,我错了。”
交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小伙子一把抱起放在副驾驶座上的小狗:“警官,我知道错了,我下次再也不带狗开车了。是不是要罚款啊,这次能不能放我一马,你看这狗才这么点大……”
执勤交警一时被搞得有些糊涂:越双黄线掉头和小狗没关系啊?
小伙子还在软磨硬泡,一个劲地拿狗说事,执勤交警想想不对头,把车号输进警务通查询,跳出一个数字:43次,下面跟着的是长长一串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
交警立即与指挥室联系,确认该车43次违法记录属实,其中2/3为杭州市区道路超速行驶,1/3为不按信号灯行驶。
还说什么呢,扣车。
见糊弄不过去了,小伙子终于下了车,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丽水人,29岁。
最后,车子被扣留,车主需交清罚款后才能领回。不过,直到下班时间,车主还没有去交警部门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