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名人名家吃过中饭后腹泻4次呕吐3次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2-09 06:42   

医生诊断轻微食物中毒 责任到底是不是在饭店?

“我要投诉名人名家莫干山路店,我在店里吃完中饭后居然腹泻加呕吐。”昨天,李先生打进维权热线85188518表示,希望名人名家莫干山路店能对此有合理的解释。

上吐下泻,医生确认是轻微食物中毒

李先生由于工作的关系,一般都会在临近中午才起床,所以没有吃早饭的习惯。2月7日那天中午,李先生独自去了名人名家莫干山路店吃午饭,“我结账的时候也就12点多吧,结果在下午1点到2点的这段时间,我一共腹泻了4次,呕吐了3次。”李先生说单位离饭店很近,但是走到单位的时候,他就忍不住在保安面前吐了一次。

随后李先生立刻去了浙江省中医院检查,在化验了血液和大便之后,医生表示李先生有轻微的食物中毒症状,并给李先生开药并挂盐水。

名人名家表示不一定是店方责任

昨天下午,维权记者和李先生来到了名人名家莫干山路店。黄经理对李先生印象深刻,她表示当天就是自己接待李先生的。“当时他一个人来吃饭,却点了八九个菜,所以我对他印象深刻。”

黄经理详细询问了李先生呕吐腹泻的时间、次数等情况,并调出了前一天李先生就餐的菜单。菜单上显示一共是8个菜,共计154.4元。

“从菜单上看,李先生吃的都是店里的特价菜,也许香辣蟹会导致腹泻,但是当天吃特价菜的人非常多,只有李先生出现这样的情况。”黄经理的意思是,一般来说,食物中毒是三个人以上的、群发性的,但是目前只有李先生一个特例。

黄经理认为,造成李先生上吐下泻的情况不一定是店方的责任。“食物中毒一般是在进食后三四个小时才会出现,而李先生在就餐后立刻出现了这样的症状,我们也不能确定就是食物的问题导致的。”

对于黄经理的这一说法,李先生非常不满意。李先生强调,自己当天只在名人名家吃了一餐,之后就出现了上吐下泻,又有医院的证明,名人名家非但没有一点歉意,还说了一大堆理由来推卸责任,这样的态度让他很不满意。

消费者提出四项赔偿,名人名家只同意免餐费以及赔偿医药费

李先生向名人名家莫干山路店提出,赔偿医药费、餐费、误工费以及经济补偿费(包括打的费用和营养费)。

对于这样的要求,随后赶来的名人名家莫干山路店的店主陈女士表示,本着为消费者考虑,他们愿意退回消费者的餐费,并且赔偿李先生的医药费。但是误工费和经济补偿费用不能答应。

双方最终没有协商成功。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实习生 汪佳婧 记者 叶根琴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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