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14日早晨,在杭州菩提寺路梅地亚宾馆门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子在倒车时撞倒了在人行道上行走的一家三口,婴儿车中6个月大的婴儿落入车底。撞人后司机不仅没有停车,反而加速逃逸,并再次撞倒企图拦截的父亲。幸运的是,婴儿恰好落在两轮之间的底盘下,没有受到伤害。前天,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该名男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41岁的陈东(化名)是梅地亚宾馆附近一家公司的保安。2009年6月14日上午7点40分左右,陈东所在公司的一辆丰田商务车因车身挡住了路边的反光镜,需要换个泊位。但该车的驾驶员还没来公司上班,没有驾驶证的陈东擅自开车挪位。
陈东说,在倒车的时候,他错把油门当成了刹车,导致车辆失控,撞毁了路边木栅栏小花坛后,将当时正好经过的推着婴儿车的一家三口撞倒。婴儿车被撞翻后,婴儿落入车辆的底盘下。小孩的父亲丁某起身朝陈大喊,并拦在汽车车头前。陈却加大油门向前行驶,丁某被再次撞倒在地,车辆从婴儿身上驶过,所幸婴儿处于两轮之间未受伤害。丁某左足跟骨开放性骨折。
监控录像显示,从陈东倒车失控撞上花坛至撞人后提速驶出,整个过程仅花了8秒钟。
陈驾驶汽车逃逸后行至菩提寺路庆春路口时被群众拦下。陈下车后匆忙逃离现场,躲至公司的办公楼,并打电话给公司的司机小张,让小张替其顶包。小张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将实情告知公安机关,并打电话让陈来现场,接受交警处理。事发后,公司已将陈开除。
检察官说,陈东明知已撞人,怯于承担责任,而采取逃逸、找人顶包等方式企图躲避法律的惩罚,社会影响恶劣,将丁某二次撞伤,导致丁某至今仍在接受治疗,不能正常工作,严重危害被害人一家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其实,只要陈在第一次撞人后就停车,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就不会酿成今日两个家庭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