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是正当防卫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1-24 06:50   

2009年4月14日凌晨,王某和同伙因玩赌博机输钱,从店里抢走一台赌博机,并将老板娘砸伤。

老板娘儿子闻讯,带着菜刀追赶,将王某和同伙砍成轻伤。

2009年9月22日,王某和同伙因涉嫌抢劫罪,被西湖区法院分别判刑四年、三年。

日前,老板娘儿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西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正当防卫是指,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

当时王某等人已经得手,在逃跑过程中,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不是“正在进行”,因此老板娘儿子不属于正当防卫,依法要受到处罚。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西检 严静  编辑:罗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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