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长一看:熟人啊
前后四任所长都抓到过这个人
“江洋大盗”姓王,1975年出生,淳安人,离异,父母皆在老家农村。从照片上看,方脸,宝蓝色的羽绒服,紧身的蓝色牛仔裤,白色的球鞋,很干净。
连派出所的民警都说,这样的人走在街上,换一身西装,拎个公文包,自称是老板也不大会有人怀疑。不过,王某干的却是小偷的“工作”,而且是个惯偷。
1月14日,刚上任的江干区采荷派出所所长张瑞光说,抓住王那天,他去审讯室一看,熟人啊!
“我在江干刑大的时候,王在我手上就因盗窃被处理过两次。算上这次被抓,采荷派出所前后四任所长都抓到过这个人。”张瑞光说。
办案民警介绍了一下王的大致经历:1999年,强奸外地女子胡某,被下城区法院判刑4年(后获减刑);从2004年到2008年,他先后因盗窃在拱墅区和江干区被判刑或劳教三次。
去年12月底,王刚被释放出来,就开始作案了。
1月13日凌晨2点左右,王从汽车东站打车到了江干区石塘路,在一幢房子前,发现楼道门开着,就上了楼。
在二楼,王发现一户人家只有一道门,他用雪碧瓶做的塑料插片,打开房门进入。
王说,这是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进门后右手即是卧室,卧室里,一个小伙子睡在床上,床内侧有个黑色的笔记本电脑,床头柜上有个手机,他上前轻轻拔掉了电脑网线,拿走电脑和手机,然后又翻了翻床上的衣服,从一个口袋里摸出170多元现金,顺手从房间里拿了一个金色的小编织袋,将东西装在里面原路离开。
就在王从一条小巷子里出来走到石塘路上时,被采荷派出所的巡防队员发现了。
巡防队员说,看着王拿着一个金色的袋子,感觉怪怪的,他又说不出电脑的来历,我们就报警了,民警将他带回了派出所。
办案民警介绍,王已交代了两起案件,还有一起发生在1月7日,是他和一个姓朱的江西人做的,失主郑先生报案被窃1000多元和一个诺基亚N85手机,这个手机就是王现在在用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