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 杭州新闻中心 > 科教卫新闻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3·15典型案例
2019-03-15 08:04:01杭州网

咨询公司乱挂教育学院招牌

交的学费能要回来吗?

吴某和某咨询公司签订了一份《入学协议》,双方约定学制五年的教育培训。前两年取得中专学历,第三年参加全国统一成考,获得某学院成人教育学籍,学杂费共计53550元。

这家咨询公司在其招生简章中印有“某学院继续教育”等字样,在门口也挂有“某学院函授自考面授点继续教育学院”的招牌,可实际上,这家咨询公司和某学院并无关系。

吴某向法院起诉,主张咨询公司以某学院名义进行招生,承诺吴某毕业可获得某学院学历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该公司退还全部费用,并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元。

法官说法:

咨询公司在招生及教学过程中存在误导性的宣传,导致吴某陷入错误认识而与该公司签订协议,属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吴某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由于吴某已经接受了两年的教育培训服务,而第三年在开学不久即退学,故法院酌情确定该咨询公司将第三年学杂费22790元退还给吴某,但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无相应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林琳 通讯员 张慧丽 钟法    编辑:吴阳杰    责任编辑:方志华
『相关阅读』
     图库
上海:春梅早...
共建生态文明...
如此春光 那...
春到加州 山...
武林之夜•中...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新闻 城市 经济 社会
“科研怪人”梦想成为钢铁侠,不料却进了拘
名牌包包真假到底有啥猫腻 杭网直播邀请专
"乘梯不文明 亲人两行泪" 电梯"隐形杀
定了!2019年杭州环境集团全力办好这1
懂事的孩子有"强迫思维"? 可能存在心理
第二例艾滋病治愈者出现?市疾控专家这样说
当场领照领证 滨江区发出“评审承诺制”首
唐山发生上学途中“伤童”事件 嫌疑人已被
埃航坠机现场遗物挖出 浙江女孩男友的这个
辽宁最短命驾照诞生 上午刚拿证下午被注销

中朝友好迎春文艺演...

萨尔瓦多总统选举正...

大草坪露天舞台演绎...

刘杰携《宝贝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