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捐献的器官,至少可让五人重获新生 生前一再要求捐献器官、遗体 他说,让器官去救有需要的人,把遗体捐给医学院做研究 希望以后患同样毛病的人,不用像他这么痛苦 如果生命不能继续,就让生命延续。昨天上午,36岁的小何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重症监护室安详地走了,依照其生前的最后一个愿望,家属在悲恸之余,捐献了他的器官和遗体。 “我舍不得,舍不得啊,但这是他(小何)最后的心愿,我只能依他。”说话间,何妈妈已泣不成声,小何是她的独子,因脑胶质瘤复发,抢救无效去世,可年近六旬的她,已无法再生儿育女,“他一直和我们说,一定要答应他捐献器官、捐献遗体,器官去救有需要的人,遗体捐给医学院做研究,希望以后和他患同样毛病的人,不用像他这么痛苦。” 浙大一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办公室副主任吴晓梁说,根据评估,小何的心、肺、肝、肾,及胰腺都符合捐献要求,如果一切顺利,这些器官至少可救5个人,而他的遗体捐献给浙大医学院作医学研究——他成了目前浙大一院第一例生前自愿捐献,并完成遗体、器官双捐献的人。 4年前他说了三个心愿: 修补漏雨老宅 旧疾复发不再手术 身后捐献器官和遗体 过世了捐献器官、遗体,并不是小何此次病危后突然的决定,他父母对此也并不陌生——早在2013年,他在身体情况还不错的时候,就向父母多次表达了这种捐献意愿。 “当时,他和我们说他有三个愿望,要我们无论如何都要答应他。”何妈妈哽咽语塞,一旁的姑父接过话茬补充—— “一个,是把家里的房子修一下,他们家在农村,房子是2009年造的,但条件很差,一到下雨天就漏,屋里还没厕所,平日里用的是马桶,他觉得父母是节俭的人,如果他不看着父母把房子修好,哪一天要是他走了,父母就更加不会修了。第二个愿望是,如果疾病复发,他不希望做手术,要他的父母不要在手术单上签字。他知道虽然第二次手术,能让他再拖两年,但生活质量肯定很差,他不想承受这样的痛苦,也不愿父母为了自己四处筹钱、奔波操劳。第三个愿望,就是捐献遗体和器官。” 那年,何妈妈55岁,何爸爸59岁,和大部分父母一样,听到儿子这三个愿望后,他们的本能反应是排斥。 “当时我想我儿子好好的,不会这么早走,现在说这些干什么。”当小何说完这三个愿望后,父母一直没当回事。 然而,小何是认真的,这个1981年出生的诸暨小伙,曾做过中学老师,2008年查出脑胶质瘤后,关于生命的体验、死亡的思考有了自己的理解。为此,他一而再地向父母表达了自己的这三个愿望,并和他们不止一次地讨论“死亡”“如何面对死亡、处置遗体”。 “他一直说,只要自己身上还有一件对别人有用的器官,等他走的时候,就要全部捐掉,给那些有需要的人,让他们好好地活下去。” 何爸爸说,2013年下半年,我们实在拗不过儿子,从亲戚处凑了一笔钱,完成了儿子的第一个愿望——把家里的房子修补好,并在屋里做了一个卫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