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起杭州市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正式实施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9-30 06:41   

    既能治病又能答疑的全科医生等你来签

    10月4日起杭州市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正式实施

    杭州居民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家庭签约医生

    10月4日起,《杭州市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实施。凡具有杭州市户籍的参保居民,可以自愿在所在社区的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选择1名全科医生,与其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今后,社区医生将为其提供健康管理、社区医疗和双向转诊、家庭病床、健康评估等个性化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在2015年底前的试点阶段,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重点,逐步实现参保居民全覆盖。

    每位居民签约一名全科医生

    此次签约时间为10月4日至12月20日,根据居民自愿的原则,参保居民可在所在社区的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选择一名全科医生,签订原则上不少于一年期限的服务协议。双方约定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权利义务、信息保密等内容,明年1月1日起享受服务和相应的医保优惠政策。签约周期满后,可续约或另选全科医生。

    与此同时,每名全科医生在服务能力范围内,签约一定数量的居民,签约服务人数与签约医务人员配比,原则上为1000-1500:1。签约对象在约定时段至签约全科医生处就诊,可享受优先就诊、优先转诊等服务,原则上每人次就诊时间不少于10分钟。

    “这些签约医生,都是经过全科规范化培训执业注册为‘全科’的医生。以后家里老人孩子生病了,可以随时打电话给家庭医生进行咨询。去大医院看病挂号难,经过签约医生首诊评估,如有必要,可由他们负责联系上级医院转诊。”

    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滕建荣说,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和重点慢病病人等参保人员,签约后经过医生评估后,还可享受医保规定开展的家庭病床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提供相关居家医疗、护理、远程健康监测管理等服务。签约对象还可享受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提供市级医院诊疗记录、体检记录等个人健康信息查询和咨询预约服务。

    “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全科签约服务费一年120元,由市、区政府和参保人员共同承担,其中参保人员个人承担12元/年。2015年个人承担的签约服务费用,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予优惠。条件成熟后,这笔费用将由财政、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

    签约后可减免门诊起付标准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选择签约服务后,门诊医疗待遇有哪些变化呢?这些,方案中也做了规定: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选择签约服务后,在签约的医疗机构就诊或因疾病治疗需要,经签约医生转诊至主城区范围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减免门诊起付标准300元,个人负担比例,按照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确定。除急诊外,未经转诊至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起付标准不予减免。

    城乡居民医保一档和二档参保人员,选择签约服务后,减免当年度门诊起付标准。因疾病治疗需要,经签约医生转诊至主城区范围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其个人负担比例,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确定。除急诊外,未经转诊至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其个人负担比例按照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确定。

    “签约服务后,参保人员至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门诊起付标准不予减免,其个人负担比例按照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标准执行。”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

    基本药物将扩大到1000种

    签约后,参保人员在享受好处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要将自己的健康信息,及时、如实告知签约医生;不得自行中途更换签约医生;要在签约医生处首诊。

    按照目前规定,签约协议一年一签,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解约。如遇到医生调离单位等特殊情况,可在征求本人意愿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接替医生,进行补签协议。期满后如需解约,乙方需告知甲方,双方签字确认,不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

    许多患了慢性病的中老年人要问,签约后,社区能不能配到所需的常用药呢?

    “我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社区医院可配的药太少。最近,国家卫生计生委已调整放宽了社区用药品种,基本药物目录增加了品种,从明年1月1日开始,社区用药将扩大到1000多种,基本可以满足老百姓疾病需要。”

    滕建荣主任说,签约服务并不是终极服务,它起着守门的作用,是小病还是大病,需不需要转诊,需要由社区居民的家庭医生来判断。“我们正在对全科医师进行培训,还包括康复师、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的培训,以后可满足居民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柴悦颖 通讯员 詹雅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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