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债权转让还需注意法律风险 商报讯 (记者 潘建萍) “欠条转让,33万元现在26万元转让。” “40万欠条30万转让,可议价。” 在二手交易平台“闲鱼”上,各式各样的欠条竟被公开销售,甚至部分已经完成了交易。 日前,一篇题为《老赖朋友欠钱不还,我把欠条挂闲鱼卖了》的文章“刷屏”朋友圈。虽然闲鱼方面已将此类商品下架,不过,记者发现,闲鱼上依然有不少这类商品的链接,甚至有人在商品页面晒出欠债者照片并喊话“还钱”。 这类奇葩商品背后折射出的法律风险,似乎更难以令人忽视。 欠条“打折”卖 作为国内发展较成熟的二手交易平台,闲鱼上的商品让人眼花缭乱,甚至连欠条都有。昨日,记者打开闲鱼,输入“欠条”两字,出现了几个商品相关信息。其中,有的商品标价仅为1元。 当然,这不是真实价格。记者进入商品详情页才发现,昵称为“多半温和”的卖家如此描述道:“听说闲鱼能转让债权,试试,找不到欠款人,欠款人物业已经查封,但是欠款人不出面配合,有大神有能力的可以商量商量,价格好说。”该卖家还附上了一张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显示,被告归还原告15万元,自2015年11月起,每月支付原告3万元,直到还清为止。时间已经过去3年多,但显然,被告并没有配合还钱。 另一位网友,转让的是一张33万元的欠条,转让价126万元。闲鱼平台显示,有3人想要。就在发稿前,记者还看到了一个云南网友刚刚上传了一个“商品”,卖的是云南地区的两张欠条,一共240万元,售价是120万元,相当于打了5折。不过,这位网友并没有放上真实欠条的照片。 此前,一位上海的网友以2.5万元的价格成功转让了一张3.47万元的欠条。 “我看到别人在转卖借条,觉得这想法挺有意思。有人交易成功,多少还能挽回些损失。”一名出售欠条的卖家对本报记者表示。其补充道,如果欠条没有交易成功,他还会走法律途径。 律师提醒注意风险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侵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朱觉明律师处理过类似案件。他告诉记者:“转卖(转让)欠条、借条本质上是债权转让,只要该债权是真实的、确定的,债权转让行为是受合同法保护的。”不过,转让的欠条(借条)普遍存在催收难,且针对欠条(借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普通民众难以判断此类产品的风险。因此其建议平台、转让方、受让方(用户)注意风险。 朱觉明认为,对于发布转让信息的网络平台来说,非经转让方的明示授权,不得在平台上发布个人隐私信息,如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否则平台将承担侵权责任。此外,平台应当对披露的欠条(借条)的真实性承担审核的法定义务,尤其审核借款发放的真实性(借款支付凭证等),否则将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购买借条(欠条)的受让方而言,应当注意债务的真实性问题,如是否有款项支付凭证、借款人签名的真实性等。而对于无银行流水的借款现金交易行为,受让方应当慎重并且做好尽调工作,注意存在虚假诉讼(购买借条后起诉借款人)的法律风险。 而对于明知购买的借条(欠条)是虚假,如虚高借款金额(砍头息)、虚构银行流水、制造各种借口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等,应当果断止损(如向平台索赔等),否则将承担虚假诉讼、套路贷等法律责任。 另外,购买债权后应当及时通知借款人和原转让方,只有履行通知义务后,才能对借款人有约束力,受让方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对于购买借条(欠条)的受让方的主体建议是个人,企业不是合法的主体,国家明确禁止设立讨债公司,相关司法解释等禁止设立以借贷催收金融为主业的没有金融牌照的非金融机构。 对于出具借条的借款人来说,应当保证借条、欠条的真实性。如果借条(欠条)上的金额虚高甚至虚构借款的银行流水,应当向购买借条(欠条)的受让方及时披露告知,如果借款人是套路贷的受害者,应当及时报案维权,否则给受让方带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催债方式必须合法,一般而言平台出售的借条和欠条,其借款人偿付能力欠佳,受让方一般会加大催收力度,但是催收如果采取暴力和软暴力的方式催讨,将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