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黄莹 通讯员 祝升阳 沈雁 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2018浙江“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自7月份部署开展以来,重点围绕“扰乱网络市场竞争秩序、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网络违法行为进行有力打击,查处了一批网络侵犯知识产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刷单炒信、消费欺诈、商品质量、网络传销等扰乱网络市场交易秩序的大案要案。今天,该局对外公布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主要做法及执行行动期间查处的十起典型案例。 立案数、结案数和罚没款连续3年大幅增长 浙江省是网络大省,是全国最大的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网络经济成为浙江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而网络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需要有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公平交易秩序和网络创业创新环境。 为了提高此次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原省工商局从上半年开始进行调研摸底,筹划开展2018专项执法行动,组织执法人员赴余杭、西湖、金华等网络经济集中的基层市场监管局调研当前社会关注的网络热点、焦点和民生问题,梳理网络执法中的难点重点,研究确定专项行动执法方向和方案;多次赴阿里巴巴集团调研网络交易中的主要违法方向,对接如何运用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大数据为执法办案提供技术支撑,梳理输出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线索。在省局下发专项行动方案后,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制定了相应的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多层面、多渠道收集网络案件线索,确保了专项行动高标准谋划、高站位起步、高质量推进。 据悉,“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为期5个月,从7月开始至11月结束。执法行动期间,全系统以网络执法办案“案必查、稳准狠、点赞多”为目标,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在深挖案源上抓创新,在查处案件上求突破,狠抓落实,立案数、结案数和罚没款分别同比增长35%、55%、72%,连续3年实现大幅增长。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2万人次,检查相关网站5.27万家次,立案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5191件,办结4080件,其中大要案1328件,涉案金额20多亿元,罚没款达8000多万元,移送公安机关55起,关闭违法网站(网店)134个。 政企协作精准打击网络违法行为 在专项执法中,为提高网络执法办案效能,我省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政企协作联合打假维权机制,积极打造政企合一维权共同体。 联合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采用“互联网+市场监管”和“市场监管执法力量+平台技术力量”的执法新模式,建立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协作处理、案件协查、数据信息共享等机制;充分发挥阿里平台的技术数据优势,通过阿里大数据分析、梳理,对28个网店涉嫌销售假冒伪劣进行集中查处, 实现落地查处和精确打击,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提高执法效能共同推进,有效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如嵊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阿里平台提供的某网店商标侵权案件线索,成功查处朱某某利用网络销售假冒“LV”、“CHANEL”、“GUCCI”品牌箱包、围巾商标侵权案,涉案货值788650元;杭州余杭市场监管局根据鄂尔多斯商标权利人提供的案件线索,通过阿里平台数据分析,成功锁定2家销售假冒鄂尔多斯服装网店,当场查获假冒“ERDOS”品牌服装30余件、标签牌450张、吊粒20条。 以网管网,全国首创市场监管互联执法办案平台 我省市场监管部门还不断顺应网络市场发展态势,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和机制,开发形成全国首创的“互联执法办案平台”,解决了网络违法行为立案难、取证难、处罚难等痛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甘霖副局长对此高度评价,认为此举是市场监管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大机制创新,丰富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理论与实践,真正实现传统监管到智慧监管的有效转变,标志着全国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创新试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平台在专项执法期间投入运行,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网络违法线索相互移送问题,一批遍及全国各省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和处理对象涉及广东、福建、云南、辽宁等全国25个省份,其中立案884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