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春节过后,受资金面较为宽松、城市发展乐观预期等因素影响,杭州房地产市场购买需求旺盛,部分投资需求包括外来购房需求重新升温。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昨天18时,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从今天(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第三套房;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需提供连续两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
富阳、大江东纳入限购范围
近期外地人购房比例高达50%
《通知》的首个要求,是扩大限购实施范围。
在此前施行的限购政策中,限购范围是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及余杭区。
富阳和大江东,纳入限购范围后,意味着整个杭州市区,都已经统一执行限购措施。整个大杭州,仅剩下临安、建德、桐庐和淳安四县市未限购。
对富阳、大江东实施限购,主要是因为投资性购房急速升温。
杭州透明售房研究院院长方张接表示,近期大江东和富阳等非限购区域,外地投资者购买比例升温明显,大江东外地人购房比例连续几个月高达50%。
非本地户籍购房社保由连续一年调整为两年
重申不得补缴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方面,限购政策进一步升级。
按照原先规定,只要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即可拥有限购一套的资格(已有1套及以上限购)。
现在,个税和社保缴纳要求,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这无疑加大了外地人在杭州的购房难度,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外地投资客。
同时,再次重申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获得购房资格。
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除了扩大限购范围和进一步限制外地购房者,《通知》还增设了针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限购措施。明确规定,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也就是说,一个家庭如果已有两套房,必须先卖掉一套,才能再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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