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上,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与讨论再度成为关注焦点。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表示,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不公平的,并非改革方向。“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单纯提高“起征点”有违公平
有呼声说,希望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劳务报酬、稿酬、财产租赁等11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工资薪金所得中,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也是目前俗称的3500元个税“起征点”。
有业内人士测算,单纯提高个税“起征点”后,工薪收入高的群体缴税额度降低反而更多。
比如,当前每月工资5000元的员工每月缴纳个税45元;月收入2万元的缴纳个税3120元。当“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后,前者不用缴个税,减少了45元的个税;后者个税缴纳额变成2745元,减少个税额度达375元。
一位基层地税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居民收入结构已发生较大改变,从过去工薪收入为主,到现在工薪收入占比下降,理财、房租等财产性收入增长明显。
而且,单纯提高工薪所得“起征点”的“一刀切”式调整,无法体现支出差异的“个性化”,难以发挥缩小社会收入差距作用,“个税改革必须重在改税制”。
买房子、养孩子都能让你少缴税
楼继伟表示,目前个税改革方案已提交国务院。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不少业内专家表示,尽管个税改革方案尚未公布,但适当归并征税所得分类、完善规范税前扣除两方面将成为改革重点。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举例说,两个员工同样每月工薪收入1万元,一个员工需要赡养老人或抚养孩子,另一个完全没有赡养抚养开支,两者同等征税明显存在不公,“单纯提高‘起征点’显然并非最佳优化方案”。
楼继伟表示,个税综合计税研究内容,将包括满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的扣除,抚养孩子费用的扣除,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的扣除。
比如,扣除“五险一金”月工资收入为2万元的小王,购买总价150万元的首套住房,从银行商业贷款100万元,还款期限为20年,月供6682元中平均利息为2512元。根据现行个税方案,小王每月需要缴纳个税3120元,若购房贷款利息可扣除,他需缴纳个税2492元,相比降低628元。
业内专家表示,首套房贷款利息、抚养孩子和个人再教育等支出,若最终纳入个税税前扣除范畴内,这意味着贷款购房、家有老人孩子等大多数群体都能从中受益。
朱青表示,适当归并所得分类可以反映纳税人真实纳税能力,简化税率平衡税负。完善税前专项扣除,能使个税征收时综合考虑纳税人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成本。他说:“改革后,综合所得收入相同的纳税人,有孩子要抚养的比没孩子的就可以少缴税,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打破部门之间信息孤岛
不过,由于个税征收需要掌握纳税人详细收入、开支等涉税信息,才能准确核算纳税所得,对税收征管能力要求更高。
有基层税务工作者说,当前个税成为“工薪税”的原因,是对房租、财产转让等资本性收入所得难以准确核算。基层只能采取“企业代缴代扣+税务部门核查”的简易方式,主要对工资薪酬所得征收个税。由此,导致一些企业负责人开宝马、住别墅,吃喝住行所有开支都纳入企业成本,个税“零纳税”等情况。
业内专家表示,个税改革要改变“工薪税”现状,除明确扣除范围标准、综合收入税率等顶层设计外,在具体落实中还需迈过如下三道坎:
涉税信息共享。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当前纳税人收入、家庭、开支等社会信息分散在银行、公安、房产、民政等部门,缺乏相应法律支撑就很难打破部门之间信息孤岛。只有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涉税信息联网,才能建立健全自然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为个税改革全面落实打好基础。
征管能力提升。个税改革落地后,大量抚养小孩、首套房利息等可在税前扣除的支出真实性需要核查,居民房屋出租、转让等信息需要全面掌握,这些对税务部门数据分析、调查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才能压缩偷税漏税空间。
配套制度完善。全国人大代表金硕仁等代表委员认为,推进个税改革还需要个人税号普及、涉税信息绑定、诚信体系约束等配套政策健全完善,提高弄虚造假、偷税漏税违法违规成本。“让个人所得税既成为义务的收据,又是权利的凭条,使税号成为每个公民的诚信记录。”(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