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新城
贯彻治国理政新理念
争做美丽中国先行区
核心提示
照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路子走下去,全面推进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人文美的“美丽杭州”建设。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十三五”期间,杭州将继续推行《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着力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更加注重制度创新和机制保障,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通过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公众的多方合力,在推进绿色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是指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对因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及其功能,经济发展受到限制的地区给予的经济补偿。生态环境补偿制度是对既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如果没有强制性的规范保障,极易陷入利益纠葛的无序状态。因此,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决不让老百姓守着青山饿肚子,也不让经济发展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要建立起全社会共建共享的生态补偿机制。”杭州秉承这样的理念,在全国首创生态补偿机制,并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将财政转移支付与生态建设绩效挂钩,如千岛湖交接断面水质监管和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打破了行政界限。据财政统计,近年来,杭州对环境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区域性重大环境整治项目等进行生态补偿22.5亿元,有效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污染有“负外部性”,而节能减排则有“正外部性”,可有时企业却无力为此买单,杭州市财政通过做地补偿的方式,为杭钢搬迁提供了财政资金支持,使得杭钢集团因搬迁所需的人员安置、新址购置等资金有了着落。
“十三五”期间,杭州还将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完善新安江—千岛湖等流域联合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强化生态约束机制
“十三五”期间,杭州将落实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制度。同时,按照“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淘汰高污染、高排放、高消耗产能,提高环境准入门槛,进一步强化约束机制,切实保障实现可持续的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
化工、造纸和印染企业都是杭州污水排放“大户”,早在2013年,杭州市就出台了印染造纸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证照不全的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列入淘汰关停范围的企业、生产线全部淘汰关停到位,其他不符合标准的企业、生产线全面实施限期整改。为进一步促进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按照《杭州市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杭州每年对市重点企业的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进行评价定级,以此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2015年10月,为规范环保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处罚办案质量,杭州市环境保护局修订了《杭州市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量罚办法》,对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二十余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运用经济杠杆建立约束机制,对促进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起到重要作用。未来五年或更长时间,杭州还将实行党委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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