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券能多奖励15%,所以我选择了货币安置。”对金华二七区块的拆迁户老陈来说,货币化安置只是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的最佳选择,但他可能没意识到,自己正是浙江房地产去库存“实招”的受益者。
“今年全省抓房地产调控的首要任务,就是‘去库存’。”1月15日,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钱建民表示:力争实现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不低于4500万平方米,新建商品房消化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商品住宅消化周期控制在12个月以内。
“4500万平方米这一底线,是根据全省各地商品房库存、销量情况综合计算后得出的。”省住建厅有关人士表示。2015年全年,浙江全省新建商品房累计销售598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8%,创历史最高纪录;商品房库存逐步下降,消化周期为20.2个月,较2015年初下降8.5个月;其中商品住宅消化周期为13.5个月,较2015年初下降8.1个月。
如何消化这“4500万平方米”?浙江画出“路线图”、亮出“组合拳”:抓好商品房销售、力推棚改货币化安置、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加强土地供应管控、深化房地产市场分析研判和推进房地产企业跨界发展、兼并重组。透过文件细细审视,政策供给思路清晰,创新亮点初见实效。
棚改安置“购房券”,四两拨千斤
老陈名叫陈德志,铁路退休职工,是二七区块内铁路新村的老居民。这里曾经是全金华最好的“工人新村”,岁月变迁,现在已成全省体量最大的城市棚户区。整个改造共涉及6251户、1.7万余人口。
一开始的摸底,九成房主要求实物安置,其中大多数又要求原址回迁,老陈也是其中之一,“市中心繁华核心区,住了40多年有感情的。”
但是,“购房券”新政策一出,老陈彻底变了主意: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房屋评估价值10%的奖励;6个月内在市区购买一手商品房,再增加15%的购房券结算奖励。
“购房券”一下子打通了普通商品房与保障房泾渭分明的界限,让“老陈们”买到了更个性化、更市场化、更满意的住宅,也释放了棚改“刚需”的购买力。
据金华市住建局统计,2015年前11个月,金华市区新建商品住宅共成交12287套,同比增长20.72%;成交面积144.2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75%。市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已缩短至16.2个月,再创近年来的新低。在金华市区努力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过程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实现“八连涨”,在三线城市中房价回升最稳定、持续时间最长。
“2016年,浙江还将全面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和保障,通过合理设置优惠政策,引导保障对象选择货币化安置和保障,切实消化一部分商品房库存。”钱建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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