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8日宣布,依法注销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浙江省开展多用途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人民银行在行政执法中发现,这家公司存在大量挪用客户备付金、伪造变造交易和财务资料、超范围经营支付业务等重大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人民银行依法注销这家公司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移交其涉嫌犯罪的证据资料。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发现易士公司挪用客户备付金后,人民银行、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立即督促易士公司筹措资金,尽快弥补资金缺口,保证预付卡正常使用;制定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核查易士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妥善处理持卡人投诉;协调相关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收购持卡人债权。对拖欠商户款,先通过司法途径确认债权金额,再由相关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商户协商办理债权收购。易士公司持卡人债权收购工作已于7月2日启动,目前进展顺利。对商户的债权收购工作也已启动。
对这起全国首例支付业务许可证注销,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不得挪用客户备付金是各类非银行支付机构经营的一条红线。对于擅自挪用客户备付金、损害消费者权益和破坏支付市场秩序、存在重大支付风险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人民银行将“零容忍”。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