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股票比例不得超过30%,还将参建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参股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等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是广大群众的“养命钱”,也是重要的公共资金。2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养老基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这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数以万亿计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即将在国内资本市场横空出世。
【投资原则】
多元化配置,资金安全第一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充分采纳公众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日前由国务院正式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养老基金实行中央集中运营、市场化投资运作,由省级政府将各地可投资的养老基金归集到省级社会保障专户,统一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基金投资运营采取多元化方式,通过组合方案多元配置资产,保持合理投资结构。目前只在境内投资;严格控制投资产品种类,主要是比较成熟的投资品种;合理确定各类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合计不得超过资产净值的30%;国家对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给予专门政策扶持,通过参建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参股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等方式,保证养老基金投资获取长期稳定的收益。
《办法》强调,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明确受托、托管、投资等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控,维护公众利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规范,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投资机构和受托机构分别按管理费的20%和年度投资收益的1%建立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可能发生的亏损。
《办法》要求,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必须坚持依规运作,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对人民和社会负责。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加强基金管理、经办、投资、监督等各环节的协作配合,共同防范投资风险,推动基金投资运营顺利实施,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更好惠及广大公众。
确保养老基金保值增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长期以来为保障基金安全,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养老基金只能存银行和购买国债,历年来基金收益率不仅低于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而且低于同期通货膨胀率,导致庞大的资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近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年度发展报告2014》,2014年末全国养老基金累计结余3.56万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养老基金累计结余3.18万亿元,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累计结余3845亿元。预计未来一个时期,基金累计结余规模还将持续扩大。
“特别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预计也将出台实施,这将进一步增强养老基金的支付调剂能力并扩大基金累计结余规模。”金维刚说。
他表示,政府通过利用养老基金结余的巨额资金进行投资和建设,可以控制消费支出,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有效抑制货币供给和通货膨胀,有利于保持国民消费相对稳定,促进经济恢复和发展。
一些人担心,养老金作为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障,入市后是否安全?专家对此表示,养老基金投资无法完全避免短期波动,但从中长期来看,投资将带来丰厚回报。
管理办法明确了基金的风险准备制度,规定受托机构按照养老基金净收益的1%提取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养老金投资发生的亏损。同时对养老基金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
“投资管理办法所说的资本市场是包括多层次结构和丰富产品的资本市场,股票类资产投资只是其中一项,且最高投资比例不超过30%。”上海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马力表示,“养老基金对于股票市场的投资风险是可控的。只要按制度执行,就会达到既维护基金安全,又能保值增值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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