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 陈骁
昨日,省消保委发布今年一季度全省消费投诉情况报告。据了解,2015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级消保委共接到消费者投诉3309件,受理3308件,比上年同期3758件下降11.9%。涉案金额1459.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6.08万元。
其中,我省一季度投诉热点集中在通讯类产品、美容美发服务、家政服务以及婚介服务等多个领域。
手机消费投诉一直居高不下
买了一部新手机,结果发现是“二手”的,与商家协商退货却达不成共识。近日,消费者黄女士来到湖州长兴县消保委,投诉自己遇到的这件烦心事。
黄女士表示,去年12月底,自己在长兴雉城镇一家手机店购买了一部三星手机,拿到家里后发现手机里存有数张10月份拍摄的照片。黄女士表示,此手机之前肯定被使用过,遂向商家要求调换。谁知商家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黄女士到该县消保委请求帮助。
长兴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在受理投诉的同时,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掌握黄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后,马上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营者认为,消费者在投诉之前已经在该商家调换过一次手机,表示不同意调换,称机子都是新机,肯定没有使用过。消费者黄女士却心有不满,前一次是因为手机的质量问题才给予更换的,更换后的手机又出现多张10月份拍摄的照片,手机肯定已经使用过了。
消保委调解人员表示,手机里出现在购买之前拍摄的多张照片,存在被别人先行使用过的可能。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查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商家一次退还消费者购机款3500元。
据数据显示,一季度全省消保委系统共受通讯类投诉319件,其中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为212件,占66.14%。
省消保委人士表示,通讯类产品中的手机消费投诉一直居高不下,认定问题手机是属于“质量问量”还是“使用不当”是调解手机消费纠纷的关键与难点。针对手机投诉热点,省消保委人士表示,一是部分手机质量本身不够稳定,没用几天就出现不能充电、死机、黑屏等问题;二是现在的手机多为智能手机,其功能多,应用软件更为复杂,下载的软件冲突导致手机不能正常使用;三是手机产品售后服务跟不上,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商家就推托责任,如未经公司检测,商家无权调换或退货等。
“对手机检测问题消费者意见较大,送到手机生产单位检测,对消费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但目前手机法定检测门槛高、费用高,加重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省消保委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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