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带酒水”“最低消费”今年被明确为霸王条款
但本报记者调查发现,春节期间杭州多家饭店仍设消费限制
距离大年三十还有差不多两个月,可是年夜饭的预订早就开始了。挑一家饭店吃年夜饭,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选择。
不过,最近有杭州市民徐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联系几家饭店预订年夜饭时,被告知只能选“套餐”,不能自选菜色,而且对自带酒水也有其他要求,有的只允许带一种酒,有的需要收取额外费用。
“国家不是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吗?”徐先生认为,这种“套餐”消费其实和设置“最低消费”无异。
这两天,早报记者也以消费者的身份向杭州多家饭店进行了咨询,碰到的情况和徐先生反映的差不多。那么,这种在特殊时间段只允许消费者按照饭店给出的“套餐”进行消费,到底合不合理呢?
消费者质疑 》 》 》
套餐消费=最低消费?
近几年来,杭城饭店的年夜饭预订一年比一年早,真当只能用“火爆”两个字来形容。
徐先生今年头一回留在杭州过年,无奈跟他一起留杭的朋友也不多,只有五六个人,就想找家饭店点桌好菜吃得舒服点。不料,他连问几家饭店,都被告知只有“套餐”可点。
“五六个人吃2000多元一桌的菜,实在太浪费了。”徐先生在抱怨过之后,提出一个疑问,“国家相关规定不是禁止饭店设最低消费吗?这种套餐消费跟最低消费有什么区别?”
记者查询到,今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曾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而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今年3月15日施行,其中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今年11月1日起生效的,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记者调查 》 》 》
多数饭店要求点“套餐”
才可进店消费
这两天,记者询问了张生记、花中城、港丽、知味观等多家杭城颇具知名度的饭店,被告知位于较好地段处的分店,包厢和大厅几乎都已被订完,只有个别分店可能还余有大厅的座位可预定。
“年夜饭的包厢早就订完了,大厅还有位置,但是只能选择我们的‘套餐’。10人桌的有2380元、2680元和2980元三档,比如2980元这档的有龙虾仔、珍宝蟹等共8个冷菜、12个热菜和2个点心。”皇饭儿云江阁的工作人员说,“年初一到年初五包厢还有位置,也只有套餐可以点,规格和年夜饭一样。初五以后才能自行点菜。”
记者又问了其他几家饭店,情况和云江阁差不多,都是需要点“套餐”才能进店消费。
比如张生记双菱路店,10人桌推出的“套餐”价格在2000元左右;港丽酒家8—10人价格为2988元、10—12人价格为3988元;知味观仁和路店10人桌价格有两档,分别为2588元和2888元。
不过,当记者询问这些套餐包含那些菜品时,有好几家店的工作人员都称,具体菜单还没有定出来,定出来后将及时告知已作预订的顾客,若对菜品不满意的可以商量退订。
菜单都没有,预订已经差不多满了,这种“抢订”现象让一些饭店更是“从容”。凯悦酒店中餐厅的工作人员表示,今年的套餐价格还没有出来,应该会和去年的价格差不多,10—16人包厢的套餐价格应该在12000元至18000元之间。
再比如花中城春江店,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未收到集团通知,尚不清楚究竟是接受点菜还是只供“套餐”,不过如果点菜的话,将不提供特价菜。
而关于自带酒水,不同的饭店也有着不同的规定。
像花中城春江店、港丽酒家等都表示,酒水可自带,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知味观仁和路店、皇饭儿云江阁等则可以自带酒水,但只能带一个品种,比如带了红酒,就不能带白酒,同品种的酒数量不限;张生记双菱店表示自带酒水可以,但会收取每瓶50元的玻璃器皿清洁费;凯悦酒店中餐厅则明确表示不允许自带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