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再逢监管紧箍咒 保本产品或将淡出“理财界”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7-29 06:33   

在“理财界”,有这样一类产品,他们有着定期存款的安全稳健,而获得的收益却高于定存利率,作为名目众多的理财产品中不容小觑的“势力”,保本理财产品一直受到风格稳健的投资者青睐。不过,两周前,银监会下发的一则《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35号文”)让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再起波澜,也让许多普通投资者担心其是否会对产品预期收益率产生影响。

保本理财产品将淡出

银行业内人士坦言,“35号文”的到来,意在堵住银行理财投资非标准化资产漏洞,解决银行理财黑箱操作的信息披露问题,理财产品刚性兑付问题亟待打破。

虽然“35号文”的威力还没有充分显现,但是银行理财市场明显受到资金面收紧影响,平均收益率水平表现稳定,下半年以来收益率下滑势头暂时中断。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调高了新发产品的收益率水平,或反映银行资金需求压力较大。

另外,“35号文”对于理财产品市场最为直接的影响就是保本型理财产品将逐步淡出市场。“35号文”要求不得提供含有刚性兑付内容的理财产品介绍;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无风险管控预案、无风险评级、不能独立测算的理财产品。

这和目前国内银行理财市场的实际情况还是有些差距的。比如,几乎所有的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都明确写着“浮动收益型”,但是大多数投资者仍旧笃信“预期收益率”是一个确定的数字,甚至将理财产品视作银行存款。

“35号文”的“三个分离”监管中,有两项与资金管理有关:本行信贷资金不得为本行理财产品提供融资和担保、代客理财资金不得用于自营业务,市场解读这是银监会为了压制非标投资、打破刚性兑付,让理财业务回归到单纯的资产管理、中间业务类中。

这也就是说,由银行“兜底”的产品以后会逐渐消失,未来银行理财产品的结构将趋于合理,当前主流结构的理财产品数量会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信息披露更加透明、投资方向更为明确的开放式产品。

投资者必须接受“买者自负”

“35号文”明确,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销售活动应按照风险匹配原则,严格区分一般个人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进行理财产品销售的分类管理,提供适应不同类型客户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严格风险自担。

对于一般个人客户,银行只能向其提供货币市场和固定收益类等低风险、收益稳健的理财产品;银行在对高资产净值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后,可以向其提供各类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银行业内人士指出,这在强调商业银行销售规范的同时,也强调投资者“买者自负”的问题。银行销售产品要卖给对的人,那么投资者在选择产品时,也要量力而行、认清风险,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真正做到“买者自负”。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洪叶  编辑:郑海云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