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约谈10家电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7-16 07:11   

今年新消法实施以来,虽然新增了“网购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但实际上消费者并不都能很好地“无理由退货”,有些网购平台也并未真正落实好。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为此联合约谈阿里巴巴、京东商城、1号店等10家电商企业,与商家“约法三章”,履行“无理由退货”规定。

工商总局约谈10家电商落实无理由退货

从工商总局发布的一项统计显示,“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并不顺利,在电商平台较为集中的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广州等五个城市,各地12315中心接到的投诉中,涉及无理由退货的投诉达到741件,占了与新消法相关投诉总量的一半以上。

记者昨天从杭州市12315中心了解到,新消法实施4个月以来,接到有关“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投诉将近90件。

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此次约谈会上表示,目前电商行业中“7日内无理由退货”普遍存在3个问题——

在电商平台上,哪些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一对一确认程序,造成消费者选购时混淆,另外,消费者对电商企业单方面的解释不认可;

很多电商企业将“商品完好”与“不影响二次销售”等同起来,在退货标准、处理周期上障碍较多,退换货纠纷多;

一些网店经营者不履行无理由退货的规定,电商平台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

杭州12315中心4个月接到90起相关投诉

杭州市12315中心的一位负责人表示,4个月内接到的关于无理由退货的投诉中,主要集中在拆了包装,到底属不属于影响二次销售的争议上。

前几天,一位消费者的一个投诉,就是与此相关。这位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有纸盒包装。女士收货后,拆掉包装发现笔记本电脑不合适,想按照“网购商品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退货,但是商家却以盒子被拆封,影响二次销售不同意退货。

“很多商品,消费者不拆包装是无法查验商品的。”这位负责人表示,现在有不少网店商家会以拆了包装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无理由退货,消费者肯定不认可的,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影响二次销售。

这位负责人同时解释,有一些特殊商品,确实可能存在拆了包装会影响二次销售。比如一些商品包装较为高端,包装成本占了商品的很大比例。消费者购买之后,需要查验货物不打开包装不现实,但是一旦打开之后,可能就必须部分破坏包装,这样一来对厂家可能还好,但是对一些经销商来说,这个确实影响到二次销售了。

“所以对影响二次销售还需要有更细致的一些说明。”他表示12315中心还接到过关于手机的无理由退货投诉,消费者网购了手机,为了验证手机好坏,插卡进行了激活,再发现不喜欢就提出无理由退货,“手机这个月被激活了,下个月才买到这个手机的消费者肯定不乐意了。这种情况就很明显影响二次销售了。”

为查验商品拆开包装不能成为拒绝退货理由

那么今后电商平台对于“7天内无理由退货”会有什么变化?

在工商总局的这次约谈会上,要求参加约谈的电商企业及行业内其他电商企业,在30日内进行自查整改,确保“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真正落实,并且还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国家工商总局。

工商总局还要求除法定排除情形外,不适用的商品都需要说明理由,并且明确标注,在消费者购物过程中必须要有一对一确认环节。

此外,还明确了“商品完好”是指商品本身完好,为查验商品而拆开外包装的情况绝不能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王金成  编辑:程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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