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阿里和马云进行了超过200亿人民币的投资。其中引发议论最多的有两件事:马云和史玉柱联合投资华数传媒,收购款借自天猫;阿里投资多家公司,马云参股的云峰基金均参与其中。
此前,《华尔街日报》提出疑问:马云这么做,会不会损害阿里股东利益?不过,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保罗·吉利斯(Paul Gills)却认为,中国互联网公司的很多做法,恰恰是在中国现状下,对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操作。
阿里注册地在开曼群岛,以外资身份在中国运营。阿里只要投资扩张进入了互联网、媒体、电信相关的领域,遇到的困难远远超过普通民资。这意味着马云需要“曲线投资”,才能帮自己创立的商业王国开拓一条新的道路。所以马云个人投资的企业,包括华数传媒、恒生电子、伊利股份(养殖)等,大多都是身为外资公司的阿里无法进入的领域。
“如果我们要求,只要他还担任阿里巴巴高管,他会基于我们的利益,承担起投资实体、控股公司和各种可变利益实体的法律所有权,以便发展我们在互联网、媒体和电信相关行业的企业利益。在此类情况下,他将放弃所有产生于这种所有权的经济利益,并且达成协议,在相关法律的许可下,把所有此类利益转让给我们。”在多次更新的阿里上市文件中,这一条从没变过,它是马云对董事会的承诺。
招股书显示,马云有时会代表公司的利益进行投资,在某些情况下会采取措施限制他从这些交易中获得个人利益,方式包括把利润转回阿里,或是将钱捐给慈善机构。
马云在招股书中承诺,将捐出他在云峰基金的分红,赠予阿里巴巴基金会或使阿里巴巴基金会受益。这部分分红产生于他在云峰基金三只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中持有的40%非直接利益。他另计划减少他在小微金服公司中直接和非直接经济利益的百分比,直至不高于上市前他和他的关联方在阿里持有的经济利益,并在此后的时间始终保持。
保罗·吉利斯长期在中国工作,精研VIE机构,还是美国会计专家,他对中国互联网公司在各种国情挤压下,如何寻找生存空间颇有研究。在阿里提交招股书后,他表示,“阿里的结构,是中国公司采用VIE结构的范本:把尽可能多的收入放到外资公司,同时尽可能让内资公司持有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