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14:26,张女士来电:我妈妈有套房子要赠与我,那么这套房子属于我和我丈夫的婚后财产还是我一个人的财产?
85100000热线侯海铃:张女士的妈妈今年78岁,想把面积85平方米的一套1994年的房子赠与女儿。张女士和丈夫结婚20多年了。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黄立寅律师回复: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认定为个人财产。因此如果房产赠与后只登记张女士一个人的名字,则视为个人财产。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则视为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