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时拿到护照 去塞班岛的旅游“泡汤”了
中青旅扣下消费者四千元房损合理吗?
消保委:由酒店出证明 是否预订后一律不予退房
天热,再加上工作繁琐,难免让人觉得焦躁不安,这个时候,很多人会选择出国旅游,散散心。可是她们没想到的是,因为旅游,发生了一些小插曲,最后搞得心里更不愉快了。昨天,郭小姐向本报热线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称自己和朋友在一家旅行社订购了去塞班岛的旅行线路,因未及时拿到护照,其机票被该旅行社私自转让,并且还扣下了4000元房损,郭小姐认为,如果旅行社不能出具酒店订单证明,其不能接受自行承担房损的处理。
因未及时拿到护照 机票被旅行社私自转让
5月30日,郭小姐和两个朋友在上城区江城路739号中青旅旅行社预付6000块钱,订购了6月5日去塞班岛的旅游线路,当时签订了合同,但没有填写护照信息。
“此前,我们在另外一家旅行社(杭州时代旅行社)也订购过这个线路,同样是6月5日出发,后来他们临时取消线路,所以我们的护照也被送去改签了,一直没拿回来。”郭小姐说,由于单位请假不太方便,朋友们都想选6月5日这个时间出发。
“当时我也向中青旅的工作人员提过这个情况,但他们说应该来得及,可是到了当天傍晚,机票就被他们转让了,我们觉得旅行社未经许可、私自转售机票的行为有点过分。”
之后,郭小姐又接到中青旅的电话,被告知还需要自行承担4000元房损。
“我们拿到护照已经是6月10日之后了,没有及时赶在约定的时间,确实是违约了,但是合同上并没有提及房损。”郭小姐称,合同上只是写明:若违约,需支付全程10%的费用,她们三个人的费用13700多元,这样算下来,也只要支付1300多元。
消费者要求旅行社出具房损证明
现在,在郭小姐手上,有两张单据,一张是中青旅的旅费发票,还有一张是上海一家旅行社(中青旅的合作单位)的委托证明。
“前面我们也和中青旅建议过,能不能退房或者转让,但他们不同意。”郭小姐说,“既然要我们自行承担4000元房损,那旅行社就必须出具酒店的订单、开房记录,不然我们很难接受这个结果,万一是转给别人住了,而又同时收了我们的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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