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B网贷收益高风险低?资金直投单个项目 一旦亏损安全性更差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5-10 07:23   

开始2013年的P2P倒闭潮,负面影响仍在扩散。4月,又有3家P2P网贷公司一周之内“跑路”,百度立刻下线了大部分饱受诟病的“P2P”网贷公司推送。业内和投资者开始对这一投资门类开始惴惴不安。投资者的视线也发生转移,由互联网金融P2P衍生出来的P2B(个人对企业)模式现在正成为理财市场的新焦点。数据表明,自2013年开始,以个人对企业借贷的P2B平台在市场上的口碑明显高于P2P模式,其安全性也普遍得到了诸多理性投资人的信任。不过,业内人士指出,P2B的“安全系数高”只是投资者一厢情愿的想法,要知道由于单个项目金额巨大,而且贷后投向监管困难,因此比一般的P2P项目风险更大,投资者在购买时需擦亮双眼鉴别“地雷”项目。

P2B项目收益媲美信托 投资门槛大大降低

前几天,在某互联网金融平台,这样一个收益诱人的项目吸引着投资者目光—“某跨国企业粮油项目借款项目”,总融资金额为550万元,融资期限为6个月,付给投资者的年化收益率高达14%。和其他P2P互联网平台一样,这一项目的投资门槛也是低至1元。

收益率的优势对投资者无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该项目发布一天内即被投资者抢购一空,次日显示已完成融资。

和P2P网贷类似,P2B网贷的融资租赁模式则将实体企业、融资租赁公司、投资者三者组成良性链条,目前的操作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种是由融资租赁机构(或保理机构)作为网贷项目发起方,通过专门的P2B平台,面向特定承租人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资金来源通过网贷平台采用社会化募集形式公开发布,而以承租方的租金在扣除佣金后作为投资人报酬,投资期限就是融资租赁期限,一旦承租人不能支付租金,则由租赁公司拥有该设备的处置权。这种形式适用于资金额较高的大型设备的融资租赁服务,一旦承租人不能支付租金,则由租赁公司拥有该设备的处置权;

另一种是由承租人直接在P2B平台上发起项目(平台需要对承租人的承租合同,持续盈利能力做专门考察后,确定是否立项,根据有关法律条款,或需要引入保理银行)。承租人在项目成立后,即可通过融资租赁的形式取得设备使用权(P2B平台暂时托管设备物权),承租人按期向平台投资人支付租金,在租约到期,租金支付完毕后,平台再行转让设备所有权到承租人。一旦承租人不能支付租金,则由平台收回设备,并有权按照有关条例做出处置。在这个过程中,P2B平台将承担类似第三方的职能,该流程模式适用于小型设备的融资租赁,如农用机械或小型制造机械。

以上两种模式,实际上都能解决物权和债权的对接,对投资人实际上有更实际的保护,而平台则发挥类似支付宝的功能,在债权未尽之前,投资人通过平台享有物权。


“匿名借款”模式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

新设物权要比债权人抵押更为有效与真实。但其金融属性没有改变,其产品风险问题依然是核心。

以前文提到的那款“某跨国企业粮油项目借款项目”,其融资方是“某跨国集团企业”,但在项目资料都并未披露具体企业名称,只描述了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注册资本金等等。

业内人士指出,在P2B行业,企业向投资者“匿名借款”已成为一个行业潜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平台的信用就特别重要。P2B平台自身知道企业的具体情况,但为了保护企业隐私,一般不会向投标者公布。

这个项目主要投向为集团旗下的“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仅为1000万元,而通过这个项目借的550万元资金是“用来支付炼油厂的俄罗斯油菜籽采购款”。该项目显示,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房产以及公司名下的土地、厂房作为抵押,抵押物价值至少4000万元,此外,还有中企信用融资担保公司作担保。

不过,既然此项目抵押物如此充足,为何不找银行融资?若在有充足抵押的情况下银行仍不肯做,或说明这个项目风险较高。

另外,业内也有质疑,粮油行业本身并非暴利行业,若真的投向菜籽油项目,这一项目的收益是否能够覆盖如此高的借贷成本?2014年国内菜籽供需处于紧平衡状态,注定菜籽价格水平偏高,并且终端市场是有价无市,所以资金进入需谨慎。

业内人士指出,与信托融资一样,不排除P2B领域有“挂羊头卖狗肉”的嫌疑。“这一项目年化融资成本高达14%,借半年光是利息就要还38万元多,目前除了房地产行业之外,一般企业应该都很难承受得起这么高的利息,不排除这个款项有流向别处的可能。”


P2B的安全问题不确定因素较多 投资者介入务必谨慎

自2013年以来,P2B平台的平稳发展则有目共睹,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P2B在现阶段是最符合中国国情的互联网金融借贷模式。这也造成了P2P投资人开始将资金迁移的情况,且呈现出速度越来越快、规模越来越大的局面。然而,尽管这种形式也许能够化解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平台信用体系缺乏的问题。

不过,P2P风险控制的原理就是风险稀释,就好比一个投资者有50万资金,可以借给5个借款者,若每人均获得10万,就算其中一两笔借款出现坏账,但对投资者的整体收益影响并不大。

P2B则通过融资企业提供抵押物控制风险,与P2P风险控制原理截然不同,因而其不确定的因素也增多,且单个项目金额巨大,一旦出现资金兑付困难,对投资者收益和本金将是很大威胁。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洪叶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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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2013年的P2P倒闭潮,负面影响仍在扩散。4月,又有3家P2P网贷公司一周之内“跑路”,百度立刻下线了大部分饱受诟病的“P2P”网贷公司推送。业内和投资者开始对这一投资门类开始惴惴不安。投资者的视线也发生转移,由互联网金融P2P衍生出来的P2B(个人对企业)模式现在正成为理财市场的新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