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美的电压力锅每年都要“病休”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3-11 07:50   

传感器连续“犯病”4年 美的同意以198元折旧价退货 

一个男人,在同样的问题上重复犯4次错误,你还会不会原谅他?一只电压力锅,在同样的零部件上坏4次,你还愿意花钱一修再修吗?

杭州市民徐女士在2010年3月15日花727元买了一只美的电压力锅(型号PLS501)。这只在“3·15消费者权益日”里购买的电压力锅一点儿都没让徐女士省心,每年都要带着它去看一次“病”,不然就闹罢工。

维权关键词

美的电压力锅

第一次“罢工”发生在2011年7月,那天呼呼冒着热气正烧着饭的电压力锅突然就闷声不响了。无论徐女士怎么插拔电源,怎么捣腾,电压力锅都没有起死回生。没办法,一个电话打给美的全国客服热线4008899316,客服立马转接给了特约维修——杭州爱富电器维修部。第二天,家住滨江的徐女士抱着电压力锅,坐了一个多钟头公交车,终于赶到了位于清江路173号的维修部。维修师傅检修之后说,电压力锅传感器失灵了,另外电压力锅已经过了一年的保修期,需要支付50元维修费。“我想想50元就能修好就马上付了。”2个小时后,徐女士抱着修好的电压力锅回家了。

“我以为修一次就没什么问题了,没想到这只电压力锅每年都要‘病休’一次!”徐女士告诉记者,2012年电压力锅再次因为传感器失灵送去了杭州爱富电器维修部,又花了50元。2013年6月,电压力锅又犯了老毛病,这回维修部的人伸手要维修费50元的时候,徐女士不干了,传感器每年都要失灵一次,同样的毛病一犯再犯。“我要退货!”徐女士说,自己提出退货要求后,维修部立马表示可以免费维修。但是6月14日送过去修的电压力锅,直到6月26日才回到了徐女士家中继续煮饭。

今年2月份,徐女士高高兴兴在家请客吃饭,最后客人们竟然都没吃饱。坏事儿的就是那台美的电压力锅,传感器再次失灵,中途罢工,烧了一锅夹生饭。徐女士这回真有点生气了,才修了8个月,连一年时间都没到,电压力锅怎么就又坏了?打给全国客服热线,老套路还是转给特约维修部;维修部也是老套路,修可以,请付50元维修费。

“这次我真的不想再修了!过了保修期要自己付维修费,我认了,我也已经修了3次。但过了保修期,同样的问题竟然年年都要出现,还一连犯了4次,你说这属不属于质量问题,我可不可以要求退换货?”徐女士说。


消费结果

拿到了198元折旧费

3月6日,本报记者把徐女士的问题第一时间反映给了美的全国客服热线。3月8日,美的方面同意徐女士退货,不过价格方面要从购买之日起以每天万分之五的价格折旧。最后徐女士送走了电压力锅,拿到了198元折旧费。

消费提醒

更换的零部件也有保修期

“过了保修期后,想要退换商品,只能靠消费者和商家协商了。”杭州铁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灵飞告诉记者,不过她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像徐女士这样的问题,可以询问一下商家,更换的零部件有没有保修期,如果有,怎么计算,是不是从换件之日起重新计算。

美的特约维修点——杭州爱富电器维修部告诉记者,美的方面规定更换零部件的保修期是3个月。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国家目前对于更换后的零部件的保修期还没有明确规定。大多数企业规定的维修保质期都是1至3个月,但也有一些企业做出了半年甚至1年的保质规定,同时也有企业把这一期限依据送修机型状态(出厂年限等)定为两三周的。这些规定一般都写在维修记录单上,但很少有消费者留意这些条款。

业内人士指出,从原则上看,国家对更换后零部件的保修期并未进行明确规定,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知情权。因此,在维修前,企业有义务明确告知维修后的保修期限,消费者也可在维修前充分了解并与企业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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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张丽华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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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徐女士在2010年3月15日花727元买了一只美的电压力锅(型号PLS501)。这只在“3·15消费者权益日”里购买的电压力锅一点儿都没让徐女士省心,每年都要带着它去看一次“病”,不然就闹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