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可获5万元补助,优先考虑“米袋子”、“菜篮子”家庭农场本报资料照片 摄影 詹逾
昨天,杭州召开全市新型城镇化暨农村工作会议。今年,杭州市农办(统筹办)将相继出台5个政策文件,分别从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发展农村现代民宿业等多个方面提升农业农村(城乡统筹)工作。
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可获5万元补助
优先考虑“米袋子”、“菜篮子”家庭农场早在去年年末,杭州就提出从2014年开始的3年内,全市平均每年新增家庭农场300家,每年培育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50家。
申报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一旦被认定又将获得什么好处?这些问题,《杭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都给出了答案。
要参加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必须要是注册时间1年以上、专业从事农业生产3年以上的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同时符合主体职业化、规模适度化、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市场化等五大条件。
以经营市场化为例,农场需要拥有或使用统一的注册商标,统一品牌销售占到总销售量60%以上(鲜活水产品等不适宜包装销售的产品除外)。从事“米袋子”、“菜篮子”产品生产或实行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利用坡地的家庭农场将给予优先考虑。
经评选认定的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市财政将按每个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市财政新增500万元
用于来料加工、下山移民
为了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杭州近期还将出台《杭州市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实施意见》,目前送审稿已拟定。
《意见》(送审稿)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在2012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2000元,7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其中淳安县到2017年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70%以上低收入农户(“低保”户除外)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
健全社会保障、加大助学力度、完善社会保险,这是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的三大“防护网”。
我市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低保”制度,力争到2017年西部五县(市)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城镇标准的80%。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农村五保户、生活不能自理的低收入农户、重度残疾人集中供养制度。